廈門曾規定學校體育設施應對社區開放 但已名存實亡
? 許多校園的運動場閑時不對社區居民開放 晨報記者 吳斯婷 廈門網-海西晨報訊 “我們沒地方鍛煉身體,而學校體育場空著,我們卻不能進去鍛煉……”近日,有幾位市民向廈門市政協和本報反映這一問題。 記者調查了解到,廈門早有文件明確規定“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而且這是2003年廈門市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但是現在卻只剩下市民“一頭熱”,很多學校的體育場已經不再對外開放了。 [市民惋惜] 學校體育設施 經常閑置太可惜 住在金雞亭小區的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幾年前,小區里的金雞亭中學體育場曾經向居民開放過,周末和平時學生放學后大家都可以進去鍛煉,他有時也會去跑步、打籃球。但是,這幾年,學校以保障安全為由,體育場不再對外開放了。 “像金雞亭這么大的小區,小區內道路兩邊都停滿了車,人們通行都困難,根本就沒辦法在小區里跑步。”張先生說,小區里還有一個足球場和一個游泳池,但都是收費的,居民如果想運動,只有到一個小場子跳廣場舞。還有一些居民迫于無奈,到東坪山上跑步,然而如今東坪山上車也很多,人車混行不太安全。 “而另一方面,學校里有操場和籃球場,學生一放學或一放假,這些場地就閑置了。”張先生說,這樣實在是太浪費、太可惜了,他曾經為此找過居委會,居委會說要和學校協調,但后來也沒有下文。 另一位市民陳先生說,廈門公辦中小學里基本都有非常好的塑膠跑道,在學生放學后、周末、節假日,這些設施都處于空置狀態,在塑膠跑道上跑步不容易傷膝蓋和腳,而且這些中小學離居民區都很近,市民去那里鍛煉非常方便,希望這些場地能在閑時對市民開放。 一位島外居民也發來郵件說,杏北包括杏北新城和聚鎮小區周邊都是工廠或者主干道,沒有建公園等活動場所,居民無處鍛煉。不過,這里有一所杏北小學,里面有體育場,建議這個體育場對外開放,供周邊居民鍛煉。 [實地走訪] 進校鍛煉得辦卡 居委會稱不知情 市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記者近日來到廈門幾所中小學校實地探訪。 在張先生提到的金雞亭中學,學校門衛一聽說記者周末想進學校鍛煉立刻擺手說:“不行不行,現在不允許了。” 在蓮花小學,門衛警惕地打量著記者,然后斬釘截鐵地表示:“不行,一直都沒有開放過。” 松柏中學初中部門口還掛著“思明區嘉蓮街道市民學校”的牌子和《廈門市松柏中學學校教育資源向社區開放告示》。記者以市民的身份咨詢周末能否進去鍛煉,門衛一開始明確地說不行,記者追問“門口不是掛著市民學校的牌子嗎”,門衛這才吐露實情:“那你要到居委會辦卡才能進。” 記者了解到,這張卡叫做校園活動卡,但不同的居委會對辦卡的說法也不一致。金雞亭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沒有聽說過這項業務。”嶼后西社區工作人員也表示沒聽說過,建議記者直接跟學校聯系。嶼后居委會說,他們對口的是松柏中學高中部,但近來學校沒有送卡過來,他們辦不了。 記者聯系了5個居委會,只有松柏居委會工作人員說可以辦松柏中學初中部校園活動卡,但必須是本社區轄區內的居民,辦卡時要看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 [記者調查] 曾是2003年 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 記者了解到,早在2002年,廈門市社區辦、廈門市教育局就印發了《關于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廈社辦[2002]006號)。2004年,廈門市教育局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工作的通知》(廈教局辦[2004]81號)。這兩個文件明確規定:除工讀學校或個別情況特殊、報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學校外,中小學校的體育設施都必須向社區開放。各校不得人為設置障礙。中小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的范圍主要是田徑場、籃球場、足球場、乒乓球場等。 文件還規定,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活動的情況下,必須開放的時段有:(一)每天早上上課前1小時。(二)每天下午放學后(含1小時課外文體活動后)的時段。各校根據季節變換具體調整,一般控制在45分鐘—60分鐘。(三)雙休日、節假日。 除此之外,2003年,廈門還將“中小學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列入當年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 近日,廈門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述文件依然有效,按要求,中小學校體育設施還是要向社區開放的。但他們同時表示,很多學校都很擔心安全問題。 多方建議 不能因噎廢食 應設法加強管理 “不能因噎廢食!”采訪中,許多市民表示,中小學應按規定向市民開放體育設施,學校不能拿安全問題當托辭來“閉門謝客”。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有很多辦法加強管理:如可以繼續推行辦卡制度,事先把關,對人員出入進行嚴格控制。如果體育場離教學區遠,還可以設置隔離,開個側門,讓市民不能進入教學區。如果擔心市民使用會損壞學校體育設施,還可以適當收取一點費用,用于設施維護。 廈門民盟離退休支部主委郭國音說,中小學一般都靠近社區,很多早期的社區沒有考慮建居民的活動場所、娛樂場所,重新建設已經不太可能,讓大家都到體育中心活動也不現實。因此,建議中小學在放學后和假期向社區居民開放體育設施。 “我也曾經是學校校長,了解對于學生的安全,學校責任重大。”郭國音說,學校的心情可以理解,大家都怕出事,但只要積極采取措施,是可以防患于未然的。 為解決學校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廈門民盟建議,可制定《廈門市中小學教育資源向社區開放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教育行政單位、學校、社區、居民在學校教育資源開放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明確資源開放校要向社區居民提供安全的活動環境和設備設施的職責;明確居民個人在進校活動過程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避免發生事故和事故發生后責任互相推諉的情形;明確設施維護和更新的經費來源和渠道等。 (記者 吳斯婷) 體育設施開放遭遇三只“攔路虎”探究原因 既然有政令在先,為什么許多中小學沒有按規定對社區開放體育設施?事實上,學校也有滿腹苦水。知情人士稱,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至少要面對安全問題、管理問題、費用問題這三只“攔路虎”。 首先是安全問題。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現在一些學校選擇體育設施不對外開放,主要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金雞亭中學校長室一位老師說,自從2010年南平小學生在校門口遇害案發生后,金雞亭中學就不再對外開放體育場了。同時,上級對校園管理提了很多要求,人員進出登記很嚴格。 除了要保障學生安全以外,進校鍛煉的居民安全如何保障也是一個問題。廈門民盟曾對此進行調研,校長們擔心,社區居民在鍛煉過程中一旦發生突發性傷害或意外事故,學校得承擔責任。 其次還有管理方面的問題。廈門民盟調研了解到,一些學校的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后,有的居民言行不文明,帶寵物進校園;有的居民不講衛生,亂丟棄廢物;有的居民不愛惜文體設施或使用不當;有的延時逗留,加大學校的管理難度。 另外還有費用問題。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后,設施維護開支、水電費、管理費也隨之增加,這都會給學校帶來經濟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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