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合同賣方生變 男子買房落空中介費難退
廈門日報訊 買房落空,40多萬首付款被占,一分錢違約金都沒得到,更郁悶的是,兒子的婚事還因此黃了……一年多來,三明人莊先生因為買房,攤上一連串倒霉事。近日,莊先生撥打本報熱線968820反映此事,他認為,房產中介沒有盡到認真審核房源和告知“限購令”的義務,誤導他在合同上簽字,理應把2.7萬元中介費退還給他,然而,中介卻以“沒有過錯”為由不肯全額退款。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事件回放 簽完購房合同 賣方突然生變 去年9月,三明人莊先生為了給兒子在廈門買一套婚房,東拼西湊準備40多萬元首付。經某中介推薦,他看上海滄維多利亞小區的一套84平的房子,售價108萬。 9月21日,在中介的指導下,莊先生以自己的名義和賣方張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在當天將10萬元定金匯入賣方指定賬戶。同時,莊先生、張某和中介三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居間服務合同》和《房屋交易后期服務合同》,并由莊先生支付2.7萬傭金給中介。11月20日,莊先生又按照約定向張某轉入39萬元。正當他以為房子馬上可以拿到手的時候,風云突變。由于遲遲等不到過戶登記的通知,莊先生多次要求中介催促張某,但張某竟玩起了“失蹤”。 事后,莊先生才知道,他要買的房子,實際產權人是從未謀面的周某。2011年,張某的姐姐和周某發生買賣關系,周某把房產有關的一切權利義務(包括出售房屋、收取售房款)通過公證方式,委托給張某行使。2012年11月22日,也就是莊先生付完首付后的第二天,周某和張某在協議履行上出現爭議,據說是張某未按時支付周某的按揭,周某撤銷了對張某的委托授權,雙方鬧上了法庭。今年4月,經海滄區人民法院調解,房子被周某收回,張某的代理權也隨之失效。然而,張某和周某之間發生糾紛時,莊先生竟一直被蒙在鼓里。 法院判決 買方屬限購對象 合同因此解除 房子沒買成,首付款要不回來,今年5月,莊先生一紙訴狀,將房主周某、賣方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退還購房定金和購房款計49萬元,并追償違約金21.6萬元。 海滄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法院認為,首先,張某有權以周某的名義同莊先生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因此合同有效,其次,莊先生屬于2011年廈門市房地產“限購令”的限購對象,也就是說,他不具備在廈門購房的資格,這是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本原因。10月,法院作出判決,解除莊先生和張某的《房屋買賣合同》,要求張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購房定金及購房款計49萬,并支付利息損失,駁回莊先生追償違約金等請求。不過,到目前為止,莊先生還未收到張某的還款,正考慮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 2013-11-09公積金套現亂象叢生 取10萬需4300元中介費
- 2013-10-19中介公司狀告購房人討要中介費 因交易未成敗訴
- 2013-10-08“十一”學生兼職陷阱多 學生:中介費比工資還高
- 2013-09-17福州黑中介不識房東租客拒付中介費 雙方起沖突
- 2013-09-15黑中介帶租客看房被識破 上門討要中介費起沖突
- 2013-09-12速遞員染上毒癮 幫別人運毒品賺“中介費”被判刑
- 2013-08-19女士買房遭遇毀約 想討回萬元中介費卻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