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合同賣方生變 男子買房落空中介費難退
爭議 1 中介是否把好房源審核關? 這起事件中,莊先生無疑是最大的受害者。房子沒買成,他兒子的女朋友因此跑了。莊先生說,他一開始懷著善意去買房,卻換回一連串的打擊和損失,中介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首先質疑中介沒有把好房源審核關,把產權糾葛不清的房子掛出來賣。 中介認為,賣方雖然沒拿到產權,但有一份經過公證后的委托書,根據委托書,賣方有權賣房,因此房子信息準確,產權清晰。而賣方出現產權糾紛,是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事。 爭議 2 中介未提前告知“限購令”? 莊先生說,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他才第一次聽說廈門有“限購令”。“如果中介早點告訴我這個政策,我就不會把我的名字簽在合同上,而是叫我兒子簽,合同就不會因此解除了。”莊先生的兒子是廈門戶口,具有買房資格。他還說,在簽合同時,中介一個勁地向他保證,在合同上先簽他的名字,過戶時再登記兒子的名字,這種做法可行。然而,事后證明,正是這一環節出問題,導致他拿不到違約賠償。 中介則堅持認為,業務員已經在簽合同前,把“限購令”告訴過莊先生。 “如果這么說的話,那中介豈不是明知在合同上簽我的名字是火坑,還把我往里推?”莊先生說。 廈門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房產中介,在買賣雙方達成購房協議前,有義務查詢和了解清楚房產的產權信息等,并把這些情況告知買方。同時,也應依據“限購令”等相關政策核對買方購房資格,并告知。如果中介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就屬于違規操作,消費者可以撥打5131120向中介協會投訴。 經雙方協商,中介同意退還莊先生部分中介費,共1.7萬,其余1萬元歸中介所有。 提醒 買二手房最好分步付中介費 “一次性付清中介費,中介的后續服務質量就確保不了,也面臨著很大的風險。”業內人士建議,可以參照二手房交易流程來支付中介費,如簽約支付1/3,遞件出證支付1/3,收樓支付1/3。 有關人士表示,中介人士必定會搬出百般理由來阻擋買家把有關條款寫入合同,買家應堅持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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