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6歲女兒打工切斷手指 母親索賠被指“敲詐”
原聲 廈門晚報訊 葉女士:今年年初,我未滿16歲的女兒在沒有身份證的情況下,被年年大豐收中山路店聘為服務員。女兒5月辭職,6月離職,年年大豐收扣了她500元工資。8月底,女兒又回到這家店做前廳服務員,10月2日經理安排我女兒到廚房幫忙,切玉米的時候,我女兒把手指切斷了。我10月4日才知道女兒出事。女兒10月9日出院,11月2日被叫回去上班,因為手痛做不了,11月4日就提出辭職。我們向老板請求要營養費,老板卻說我無賴敲詐。 母親 女兒被聘時未滿16歲 切斷手指公司沒賠償 葉女士在廈門當保姆,2012年,女兒小琴從老家江西到廈門玩了一段時間。但之后,小琴就不想回江西了,葉女士就想讓她在廈門讀個職校。但是未滿16歲的小琴并不想上學,說要出外打工,葉女士無法說服女兒,就由小琴去了。 今年1月,小琴到年年大豐收中山路店應聘迎賓員,一直做到5月提出辭職(小琴在4月16日滿16周歲)。葉女士說,小琴離職時,被公司扣了500元錢,年年大豐收解釋這是公司規定。 8月底,小琴又回到廈門,一次到年年大豐收吃飯時,經理請她重新回店里工作。不過,小琴這次做的是服務員。 葉女士說,10月2日,經理把小琴叫到廚房去切菜。葉女士說小琴都沒有拿過刀,手一滑就把左手無名指的指端切掉了一塊。當時小琴被送到了第一醫院,但是因為傷情嚴重就又被轉到了海軍醫院。直到10月4日,葉女士打電話給小琴,才知道女兒受傷了。葉女士說她和朋友趕到醫院,看見女兒孤零零地躺在床上,臉色蒼白得嚇人。本來說6日就可以出院了,但是葉女士要求多住幾天觀察,所以小琴到9日才出院。 葉女士說小琴在家調養了一個月,期間公司沒有人來看望過她。11月2日,店里打電話通知小琴回去上班。11月3日,小琴就回去上班了,但因為手痛無法干活,4日下午小琴就提出辭職,并且要求公司補償一些營養費,葉女士說,老板和經理罵她敲詐,雙方協商未果。11月5日晚,葉女士到店里與公司老板商議賠償事宜。11月6日,小琴到店里結算了10月份的工資,店里還補償給小琴500元作為營養費。但葉女士覺得“傷筋斷骨并沒有那么快痊愈”,希望能有個說法。 |
- 2013-12-18廈門首例“騙色索賠案”終審判決 駁回原告索賠請求
- 2013-12-17福州一市民在4S店選好了顏色 提車時被“掉包”索賠
- 2013-12-17西班牙婦女在華人商店摔倒 索賠7000歐元被拒絕
- 2013-12-17臺灣44公頃農地重金屬污染 索賠1.76億臺幣
- 2013-12-1713歲少年體育課跑步倒地猝死 家長索賠120萬
- 2013-12-17福州一社區治安主任家門口撞車暈倒 頭縫多針索賠難
- 2013-12-16公司降薪四人代表員工討說法 反被索賠20萬
- 2013-12-16日本曾就大韓客機失事向前蘇聯索賠近2億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