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職業打假”盯上企業和商場 被疑敲詐
惡意“打假人”,擅長“碰瓷”手法 “國家監管力度越大的領域,‘職業打假人’越活躍。”李峰說,他們很懂法律,不僅關注產品的添加物、原材料等,還會摳字眼。比如,廈門產的某品牌醬油標明“老少咸宜”,“職業打假人”買了產品去索賠,理由是:你說“老少咸宜”,那嬰兒能不能食用? 更有甚者,一些人打著“打假”的旗號,實則是“詐騙”,類似社會上常見的“碰瓷”。比如,有人故意買一袋酸奶,等10天后過了保質期,再偷偷帶入超市放在貨架上,拍照取證。再新買一袋同品牌、同型號的酸奶完成結賬。出了超市,就拿著過期酸奶,憑新購小票向超市索賠。 也有的“打假人”買廠家在商場寄售的商品,聲稱回去后發現包裝內有頭發或蟑螂,要求索賠。如果廠家以不知異物是否拆包裝后放入為由拒絕,“打假人”就會叫一些老頭老太去商場鬧,商場迫于壓力,會要求廠家出面處理,否則就不再出售該廠家的商品。 “如果廠家在本地還好處理,如果是外地,就只能花錢了事。”李峰說,“職業打假”是低投入,高回報的行當,“如此容易快速賺錢,難免有些人的道德底線會變成‘無底線’。新規出臺后,最重要的是誰來監督‘職業打假人’?” 【說法】 職能部門 “知假買假”不受理 有人就告“行政不作為” 記者從相關部門聽到這樣的說法:“如果不受理‘職業打假人’舉報的案件,他們就到法院去告我們行政不作為。” 據悉,我市相關部門對待“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的投訴,也和其他消費者的投訴一樣受理。“因為一直都當做普通消費投訴,按正常程序受理,最高人民法院的新規出臺后不會對我們工作產生太大影響。”工作人員說。 思明區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表露,去年來已受理了“職業打假人”的舉報20多起。他認為,“職業打假人”游走在法律邊緣,其中不乏也有為了實現個人利益進行“職業打假”,甚至有些“職業打假人”已經影響了行政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 專業律師 惡意索賠者 非“職業打假人” “有些惡意索賠者,嚴格說來已經不是‘職業打假人’了。”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邱興亮認為,對知假買假者首先要認真反思并“厘清地位”,引導民間規范打假。 “‘職業打假人’素質參差不齊,不乏害群之馬,有必要規范、引導他們在法律規定的尺度內依法打假。如有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邱興亮說,法律應該支持知假買假者的懲罰性賠償請求,增大制假售假者的違法成本。他建議要給“知假買假”正面評價,肯定其存在的價值和積極意義,引導其與政府部門的打假形成合力,“政府可以借助知假買假者的力量,共同打擊制假售假者”。 邱興亮還建議,要認可知假買假者“消費者”的地位,適用的懲罰性賠償規定,包括1994年《消保法》第49條規定的“退一賠一”、2014《消保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的“退一賠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96條規定的“假一罰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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