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訟爭房所在的小區。(陳莼 攝)(視頻截圖)
法院判決
房子屬于他
18年前,市民鐘先生的母親買下了蓮花五村龍昌里10號202室,但沒想到房子不但沒能過戶,還被原房東轉手。鐘先生一家2006年起訴原房東,法院最終認定雙方的買賣合法有效。
房產證上
名字是別人
房產證遲遲未能回到鐘先生一家的手上。之后,這套房子還被別人以不同價格倒賣了三次,購房者闖入鐘先生的家,拿著房產證,揚言三日內收房。
本報記者 陳莼 梁辰
實習生 陳淇淇
廈門日報訊 揣著法院判決書在房子里居住了多年,卻常常要“接待”中介與“看房客”——從2006年至今,居住在蓮花五村龍昌里10號202室的市民鐘先生一家就是這么過來的。近日,他們的家遭遇了硬闖,新的“討房者”不僅強行闖入家門,還揚言三日內收房。無奈之下,鐘先生撥通了本報熱線968820,訴說他們的遭遇。
現場
拿出房產證復印件
陌生人威逼搬家
上周六下午,家住蓮花五村龍昌里10號202室的鐘先生正準備出門,卻被門口突然出現的四名男子堵住,還沒緩過神來的鐘先生被一把推進門內。這四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手里拿著鐘先生一家所居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手里拿著房產證復印件的男子聲稱,“是替老板來收房子,限你們在三天之內盡快搬出。”
氣極了的鐘先生也拿出法院判決書告知對方,“這套房子是法院判給我們的,這是我們家。”不曾想,法院判決書也無法趕走這群闖入家里的陌生人,四名男子要求鐘先生拿出房產證才算數,還揚言,“這是誰家還不知道呢。”
無奈之下,鐘先生向警方報警,最后在警方的協助下趕走了這群不速之客。
三天后,對方又派來幾個更加兇悍的男子,還出言要挾:“三天之內必須搬走,要么就買下這套房子。”當鐘先生表示“死都不會搬走”時,對方竟然以“樂于收尸”來威脅。這一切,都被鐘先生一家用DV拍攝下來。
鐘先生告訴記者,早在2006年,鐘先生發現,本該屬于自己一家的房子已被原房東賣給別人了,之后房子又被數次轉手。而今年春節期間,自己家經常有人來看房,有的還是中介帶來的。
? 有人拿著房產證復印件到鐘先生家討房子。 (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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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住戶投訴:原房東不肯過戶,還將房子轉手
鐘先生一家已經在這7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居住了15年之久。說起房產證的問題,要追溯到18年前。
鐘先生的太太王女士告訴記者,他們現在居住的這套房子是她婆婆于1996年以10.5萬元的價格向徐某買的,并分別以6萬、2萬、2.5萬分三次繳清,而當時房產證還沒有辦出來。由于雙方當時是朋友關系,便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只有三次繳款的收據。
“后來徐某以各種借口推掉我們過戶的要求,之后婆婆去世,房產證的事情就這樣拖了下來。”也就是這一拖延,造成了糾纏他們一家多年的困擾。他們怎么也沒想到,徐某于2006年以37萬元的價格,將房屋賣給了張某,張某辦理了房產證。
由于房子被鐘先生一家住著,張某無法拿到房子,一怒之下,他把鐘先生一家告上法庭。“因為我們只能提供三張收據作為證據,法庭最后判我們輸了,要求我們搬離房子,并付給張某每月1000元的租金。”
鐘先生一家不服,于2008年把徐某告上法庭,經過調查取證,法院最終認定鐘先生母親和徐某的買賣是合法有效的。徐某聲稱的“房子是租給鐘先生一家”的理由被法院認定不成立。徐某不服選擇上訴,2009年,徐某上訴被駁回,法院維持原判,“也就是這份判決書,我們才能保住自己的房子。”
然而,事情并沒有就此結束,雖然法院判決書下來了,但是房產證卻遲遲未能回到鐘先生一家的手上。而且之后,這套房子被別人以不同價格倒賣了三次,最后到了林某的手里,從今年3月份開始,林某不斷派人到鐘先生一家,揚言要收房,于是就有了上周六在鐘先生家出現的一幕。
原房東“叫屈”:我收的不是購房款,是“房租”
昨日傍晚,記者與原房東徐某取得聯系。“事情并不像他們說的那樣。”徐某告訴記者,18年前他的確跟鐘先生的母親口頭商議,以16萬元市價將房子賣給她。但鐘先生的母親前后僅付給他10.5萬元,也打出了相應的收據,“當時他們已經住進去了。之后老太太就生病了,住院做手術,他家亂成一團。”念在朋友一場的份上,徐某“不好意思”在這段時間內向鐘家索要購房余款,直到鐘先生的母親過世后,他才出面向鐘先生要尾款,但沒拿到,因此交易沒成功。徐某說,自己將這10.5萬元當成“長期租用金”,將房子“租”給鐘先生使用。這也是他2009年上訴的理由之一。“法院只判了買賣行為合法有效,并不代表房子物權就屬于他。所以,他要是來找我索要賠償,我只能讓他從法律程序,讓法庭來做裁決。”
說法
房產證和判決書
誰說了算?
律師說>>
——應該在判決書下來時,申請強制執行辦理房產證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告訴記者,法院的判決認定買賣行為合法有效,也就意味著房子的所有權就歸鐘某一方,其他人的買賣行為實際上都是無效的。同時,鄭律師還提到,在判決書下來的時候,若鐘某一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話,可以立即辦好房產證的,“如果當時沒有申請強制執行,而到現在判決書的日期已經失效,那么只能走信訪這條路。”
業內說>>
——房產買賣只有辦理產權登記,才具有法律效應
市國土房產局相關人士表示,2008年的時候,如果法院判決的是徐某與鐘某的買賣行為合法有效,就是說法院承認雙方有房產交易的民事行為這么一個事實。但鐘某當時沒有及時要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協助辦理撤銷徐某和第三方之間的產權證,這也意味著物權仍沒有轉移。
“鐘某現在只能去起訴徐某,要求按房屋價值進行賠償,但房屋已經過多次轉手,要拿回來可能性并不大。從法律上講,房屋物權屬于第三方,第三方對房屋具有處置權。”該人士也提醒,房產買賣只有辦理產權登記才具有法律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