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高金環 通訊員 陳銘訓陳家和)張女士花5280元購買的消費卡,沒用幾次,卻因為商家關門而須易地使用,她辦理退款時,只能退還剩余部分,而贈送的不能計算在內。昨日,張女士在工商部門的幫助下,收到了商家的全額退款。 去年年底,張女士發現位于蓮前西路的一家文化創意公司推出一款年卡,購買者可以不限次數任意前去娛樂,并可以額外受贈一次價值880元的免費生日派對,張女士見了很心動,于是興沖沖地掏錢購買了一張年卡,之后她也去娛樂了幾次。 今年3月份,張女士突然發現這家文創公司關門了,交涉后得知,今后要消費得去七星分店,這讓居住在蓮前的張女士很為難,于是與商家協商退款,但商家表示,只能退還剩余未消費部分的款項,贈送的880元生日派對費用不可能處理。 經過蓮前工商所執法人員調解,商家終于同意按年卡費全額退還張女士5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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