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 6月20日前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所增加的養老金自2014年1月起補發,涉及的退休、退職和退養人員19萬多人。目前,調整方案已經開始組織實施,相關部門正加班加點,緊鑼密鼓地安排資金、計算具體發放數據,全力以赴確保6月20日前發放到位。 市人社局、市統計局于6月3日聯合公布了2013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含勞務派遣)月平均工資為4655元。2014年1月至5月退休的人員,由于該數據尚未公布,故在計算養老金時,使用的是2012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現該數據已經公布,市人社局已為這部分退休人員重新計算退休待遇,且增加的金額自領取退休待遇的當月起一次性補發,預計本月底發放到位。 相關解讀 專項調整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基數有變 在今年的調整方案中,對計發辦法也進行了適當調整,即自2014年1月起,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時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基數,由2005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同時為了平穩過渡,對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中2007年至2013年期間退休、退職且享受過渡性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其過渡性養老金,調整標準由退休、退職時單位年標準、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年限、1989年1月后平均繳費指數等參數確定。 具體計算辦法為:調整標準=退休、退職時單位年標準×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年限×[(1+1989年1月后平均繳費指數)/2+0.25]。 其中2010年1月1日后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且根據廈門市的相關規定屬于應繳納超齡養老保險費而未繳納的退休、退職人員的調整標準=退休、退職時單位年標準×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年限×(0.6+1989年1月后平均繳費指數)/2。(附表:退休、退職時單位年標準表) 經過該項調整后,新老退休人員待遇水平的銜接將更為合理,企業退休人員將能夠更進一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焦點問答 1.今年廈門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對象是哪些? 答:2013年底前已納入廈門市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且已辦理退休、退職、退養手續的人員,包括企業退休(職)人員、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辦法執行后新進編的退休人員、已參保的經費自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養的被征地人員和按農場、漁民養老保險辦法參保的退休人員。 2.我是2014年2月退休的,好像按規定我們的計發基數要重新調整,不知何時進行? 答:市人社局、市統計局于6月3日聯合公布了2013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含勞務派遣)月平均工資為4655元。2014年1月至5月退休的人員,由于該數據尚未公布,故在計算養老金時,使用的是2012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現該數據已經公布,市人社局已為這部分退休人員重新計算退休待遇,且增加的金額自領取退休待遇的當月起一次性補發,預計本月底發放到位。 相關新聞 去年社平工資4655元 東南網6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鮑娜)導報記者昨天還從市人社局獲悉,2013年廈門市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含勞務派遣)平均工資為55864元,月平均工資為4655元,比2012年的4377元增長了6.4%,為近10年來增幅最低。 據悉,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俗稱“社平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與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工資總額除以12個月,即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對比2003到2013年度的廈門10年社平工資后發現,2013年廈門社平工資為10年增幅最低,比上一年度增加278元,同比增加6.4%。2011年廈門社平工資為十年增幅最高,比上一年度增加485元,同比增加14.4%。 社平工資調整后,本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以及外來人員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將隨之上漲。另外,隨社平工資增加而增加的還有工傷傷殘待遇、生育津貼、工傷1至4級的傷殘津貼、被鑒定為喪失勞動能力需要護理人員的護理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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