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福州站記者 張珺)雖說河豚肉鮮美,但其臟器組織中含毒多,若處理不當被人食用,易致人死亡。本月4日,省食藥監局發出特別警示稱,我省禁止河豚魚進入流通市場和餐飲服務單位,福建也沒有正規的河豚宰殺和烹飪廚師,切勿隨意食用豚肉。 河豚產于我國沿海等地。專家表示,雖然河豚肉味鮮美,但是它的某些臟器及組織中均含有河豚毒素,0.5毫克便可致人死亡。 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稱,雖然理論上,正確處理后河豚可食用。但實際上,河豚在烹飪過程是不可以去毒的,必須在烹飪之前把有毒的部分去除干凈。同時一名合格的河豚廚師要接受嚴格培訓,才能掌握宰殺河豚安全處理技術。 但是“目前,福建省還沒有正規的宰殺河豚及廚師的培訓,也沒有針對這方面的廚師資格認定及頒證。” 為防止誤食河豚魚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保障人民群眾飲食消費和生命安全,本月4日,省食藥監局發出特別警示,提醒廣大群眾謹防食用河豚魚,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
相關閱讀:
- [ 07-04]福建食藥監局:餐館出售河豚魚屬違法經營 消費者發現可舉報
- [ 05-14]廈門:劇毒的河豚藏身于擔水巷小攤 偷偷賣給市民吃
- [ 05-14]廈門:夫妻售賣27斤劇毒河豚魚 藏身小巷內被查獲
- [ 04-02]河豚味雖美拼死吃不值 廈門思明衛生監督所收繳銷毀
- [ 12-01]不識劇毒河豚肝撿到當好菜 吃后夫婦雙雙中毒身亡
- [ 10-18]連江魚販在農貿市場私賣河豚魚 查扣30余公斤
- [ 10-18]再饞,也別“拼死吃河豚”
- [ 10-17]廈門夜市燒烤攤烤河豚叫賣 剪頭扒皮殺一條不到兩分鐘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