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陶小莫/圖)女子在出租房內洗澡,不幸中毒身亡,誰來擔責?近日,思明區法院受理了一起這樣的索賠案。 租房女子小黃洗澡時,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事后,父母發現,出租房內熱水器安裝問題重重,就將廠商、安裝公司和房東一同告上法庭,索賠近百萬元。 數年前,房東阿翠將位于何厝的小屋出租給了一對夫妻,夫妻倆隨后買了一臺燃氣熱水器,安裝在衛生間。本來,兩三平方米的衛生間難以安裝排氣設施,但在夫妻倆的要求下,安裝工人還是把熱水器裝上了。之后,夫妻倆又把房間轉租給小黃。 誰也沒想到,2012年1月7日凌晨,小黃回家洗澡,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經公安機關查明,負責熱水器安裝的安裝公司沒有安裝資質,其雇請的安裝工人也沒有安裝資質,而且,其安裝行為違反了國家強制標準及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則。 小黃的父親起訴認為,安裝公司在不允許安裝的浴室內安裝熱水器,而且沒有采取接通排氣管等安全保護措施;廠商將安裝委托給沒有安裝資質的公司,存在明顯過錯,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外,房東阿翠對所出租的房屋疏于管理,也應當承擔責任。 近日,法院作出判決,要求安裝公司承擔55%的責任,廠商承擔25%的責任,而房東阿翠承擔10%的責任。最終,小黃的父母獲得了92萬余元的賠償。 法官說法 三方都有責任 “廠商、安裝公司和房東,三方都有責任。”法官說,安裝公司具有明顯的嚴重過錯,是導致損害結果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主要責任。 而廠商作為生產方及安裝委托方,在事發前的幾年時間內均沒有對受托方的資質進行審查,明顯存在過失,應承擔次要責任。 另外,房東阿翠作為出租房屋的管理人,依法負有保證出租房屋安全的義務,“應該并且能夠”采取更積極的管理措施消除隱患,但房東存在疏忽與過失,這些過失是導致損害結果的間接原因,其應承擔輕微責任。 最后,死者作為成年人,不具備安全常識,應承擔輕微責任。 至于轉租的夫妻,法官認為,他們與受害人的損害結果之間不具因果關系,因此,轉租的夫妻無須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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