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薄潔 實習生 李怡萱)近日,有群眾向市糾風辦反映,盈翠社區居委會主任呂某利用職務之便,將其女兒的戶口遷入原社區辦公用房,以便在片區內就讀小學。思明區糾風辦、嘉蓮街道紀工委立即展開調查,查實了群眾反映的情況,對呂某違反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市糾風辦表示,該投訴件處置快速、到位,對相關人員的問責措施具體落實,消除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應予肯定。 為讓女兒讀片區小學 將其落戶原社區辦公用房 接到群眾反映后,思明區糾風辦、嘉蓮街道紀工委立即啟動調查程序,對該投訴件展開調查核實。經查,呂某確實于2011年將其女兒的戶口遷入原社區辦公用房。呂某在調查中表示,老父親在和光里有一套住房,女兒的戶口一直和外公在一起,2011年,由于老父親要賣房,她本人又無房產,考慮到女兒來年要讀小學,為了能順利在該片區小學就讀,她就想到將女兒戶口遷至位于玉荷里的原社區辦公用房“過渡”,等到買了新房產穩定后,再將戶口遷走。呂某表示,在征得原居委會負責人的同意后,她就讓父親去辦理了戶口遷移的手續,將女兒和父親的戶口都遷到了玉荷里的原社區辦公用房內。2012年9月,呂某的女兒順利在該片區小學就讀。 呂某表示,老父親的和光里住房最后并未賣成,再加上家庭、工作的事情比較多等原因,直到今年5月,她才將女兒和老父親的戶口從玉荷里遷回原址。 當事人被誡勉談話 在全街道通報批評 嘉蓮街道紀工委表示,玉荷里的房屋原是社區的辦公用房,非私人居住用房,不符合遷入條件。呂某作為盈翠社區居委會主任、紀委書記,本應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卻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違反了相關規定。 經嘉蓮街道紀工委研究,決定對呂某進行誡勉談話一次,扣發一個月績效獎金,取消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并在全街道通報批評。嘉蓮街道紀工委也要求街道機關、街屬公司和社區全體工作人員務必從中汲取教訓、防微杜漸。 市民評代表 曾煥生 曾志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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