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關鍵詞 就業 廈門鼓勵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鼓勵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靈活就業,通過相應提高社會保險補貼、工資性補貼,基本消除企業招收本市農村勞動力與外來員工的用工成本差別。 A 招用本市就業困難人員,用人單位可享社保補貼 據悉,用人單位招用本市就業困難人員,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可享受社保補貼。補貼標準為用人單位以全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就業困難人員在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之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從就業困難人員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起,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B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可獲社保補貼 補貼對象為經認定從事靈活就業的本市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為用人單位以全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在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之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從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起,不論此前是否已享受社保補貼,只要有從事靈活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均可申請,但最長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C 招用困難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可獲工資性補貼 政府投資開發的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服務崗位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的門衛、收發等后勤服務崗位安排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用人單位可享受公益性崗位工資性補貼。補貼標準為本市當年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50%/人·月,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D 招用廈門生源困難畢業生,用人單位可獲社保補貼 用人單位招用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廈門生源畢業生或廈門生源“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難家庭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畢業生可享受社保補貼。補貼標準為用人單位以全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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