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曾昊然)過去蓋30層樓的大廈,只要冒“尖角”(完成首層),開發商就可以申請預售;如今要蓋15層以上,才能申請預售,可以有效避免“爛尾”樓出現。 昨日,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總規劃師盧海林接聽“市長專線”表示,商品房預售資金要全額進入專用賬戶,按工程節點完成情況支取。 商品房何時可預售? 大廈需建好一半以上 按《廈門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商品房的預售門檻大大提高。舊規定的預售門檻要求為:三層(含)以下的建筑完成主體結構封頂;四層及以上建筑完成首層建筑工程即可。 新《規定》要求:7層(含)以下的建筑,需完成主體結構封頂;8層(含)以上的,需完成主體結構工程一半以上,且不得少于7層。另外,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還需達到該項目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滿足以上條件,才可預售商品房。 盧海林表示,預售門檻的提高,能有效防范“爛尾”樓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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