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董春輝 通訊員 杜澤灃林逸祥)用12元買來的自來水閥門裝修新房,沒用多久就壞了,導致“水漫新家”。 2014年9月,家住同安的劉先生向一家水暖經營店買了1個自來水閥門,用于家里的水電裝修。10月27日,劉先生突然接到物業公司的電話,稱劉先生家在漏水。 劉先生趕緊回家,發現家里漏水嚴重,新買的家具泡在水中,水還流進了電梯井,導致電梯損壞。 劉先生向商家反映情況,商家幫忙聯系廠家,經過調查,廠家確認自來水閥門存在質量缺陷,但三方就責任分擔及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無奈之下,劉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 經調解,商家同意全額賠付電梯維修費用并賠償劉先生一半的家具費用,共計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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