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如何取證 圖片證人證言均可為證 昨日,福建省公安廳正式對外宣布,12月1日起,對監控拍到的私家車交通違法行為,重新恢復執行記分制度。隨后,記者向廈門市公安局和廈門高速交警支隊核實獲悉,廈門也將于12月1日起正式恢復并執行“監控違法”記分制。 新規執行后,對屬于按規定要記分的私家車交通違法行為,除了通過辨認證據圖片、圖像外,還可以通過確認當事人書面陳述和簽字確認、詢問當事人、收集證人證言、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等方式固定證據,來確定機動車駕駛人,并對其依法處罰和扣分。 經調查后,仍不能確定機動車駕駛人,則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實施處罰,但不予記分。 罰單怎樣處理 被記分者需到窗口處理 按照現行規定,發生“只處罰、不記分”的私家車違法行為,車主只需要通過網絡信息平臺就可以在線處理和繳款。新規執行后,被扣分的駕駛人需要到公共服務窗口進行處理。 部分市民擔心,在12月1日之前的“監控違法”,沒有及時去處理會不會也要被扣分? 相關民警表示,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也就是說,12月1日之前的“監控違法”,按照之前的規定處罰;恢復記分后的違章,則按新規處罰。所以,車主們不必緊張,不要聽信傳言,一窩蜂擠到交警窗口處理違章,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冒名頂替咋辦 買分賣分將被嚴肅處理 此外,警方還表示,會嚴厲打擊“買分賣分”的行為。為避免有人“冒名頂替”為他人“銷分”,交警部門會根據現在執法記錄儀以及辦事窗口的監控比對,發現可疑人員,查證后將移交公安相關部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若發現一個人多次為多部不同車輛處理“銷分”,將把其列入重點監測嫌疑人范圍,進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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