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生向記者發來照片,稱自己因為反映問題受到處分。
廈門晚報訊(記者 李小慶)禁止學生叫外賣,禁止將食堂飯菜打包進宿舍,禁止在校內各食堂的一切現金交易……學生們必須得親自去食堂吃飯,要是病了,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將飯菜打包進宿舍的,得憑輔導員證明并自備非一次性餐具到食堂去買。近日,華僑大學廈門工學院下發了一則通知,在校內外引起軒然大波。
為什么會有這樣一則“一刀切”的規定出現?網上有傳聞稱有個別同學把通知內容“舉報”給媒體,結果,這名學生被處分了。昨日傍晚,本報記者采訪了華僑大學廈門工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陳克明。
【為何出新規】
有的學生還沒下課,就拿著手機開始下單
昨天,是實施新規的第二天,在華僑大學廈門工學院百度貼吧里,有同學貼出美團上學校各個小吃點的折扣信息:滿10減4、滿20減9……折扣力度相當的大。學生“捶胸頓足”向學校喊話:陪我錢!因為他們再不能從網上下單,然后等送餐的人敲門了。
陳克明說,這個規定的出臺,起因是學生愛網上下單。以前,學生還沒下課,就拿著手機開始下單,回到宿舍躺在床上邊玩手機邊等飯來。一吃完,不能降解的飯盒堆滿垃圾箱。天氣一熱,臭不可聞,蚊蟲也來了。他說,作為大學生,應有一定的環保意識,自己的消費還要增加環境壓力,說明沒有社會責任感,以后怎么擔當社會責任?
“更重要的是,這種生活方式十分要不得。”在學校負責學生思想工作的陳克明說,很多大學生覺得進大學就是來享受的,一有飯菜不合胃口就不高興,覺得錢是自己的,怎么花別人管不著。但是,在大學,是來過集體生活,不是來花錢的。學校的初衷,就是要把他們拉出宿舍,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他說,其實打包本來是很正常的,身體不好或有事趕不上“飯點”,打包到宿舍也是很合理的。學校本不應該來管,在出臺這個規定之前,學校醞釀了一個多月。每天都去勸說,可是全部無效。“學校本來不想去禁止,但現在沒有辦法了,只能‘一刀切’。現在的孩子,沒有出臺一些嚴格的規定,怎么說他們都不會聽。”
【處分無關聯】
有學生受到處分,但不是因為向媒體“舉報”
昨日,記者在網上看到了一份處罰決定,在這份《華僑大學廈門工學院學生違紀處分登記表》“違紀事實”一欄里寫道:該同學于2014年11月19日,對學校相關部門有意見不通過正當渠道反映,行為偏激,根據學生手冊《華僑大學廈門工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條第(二)點,給予記過處分,但鑒于該同學認錯態度良好,經書院討論,現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一名學生還私信晚報記者,“不能打包已經很不方便了,不讓用現金也讓人無奈了,連維權也被強制剝奪還處分。現在學校都是這么霸道的嗎?”
記者向陳克明求證。他說他并不知情,在向學校相關人士核實后,陳克明說,確實有一電機班的男生被處分了,但不是因為他向媒體“舉報”了該事,而是在這個規定發布后,在學校的百度貼吧里發帖罵老師,“前天所有的輔導員都出動維持秩序,該學生稱‘學院門口站了一排狗’。”
陳克明說:“我們從來沒有因為這樣(向媒體舉報)處分過一個學生。我再三強調,我們是大學,不會做那種‘土豪’的事情。”
然而,記者并沒有在貼吧里翻看到他所說的罵人帖。記者試圖向曾經私信記者的學生求證,但該學生拒絕與記者見面,也不愿接受記者的進一步采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