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變化 罰款逾期未繳 記分將被疊加 1.以前,偷懶的車主都是等車子年檢時,才去處理交通違法。12月1日起,大家一年內(nèi)至少要處理一次。 駕照的滿分為12分,一個記分周期為12個月,如果被記了分(未扣12分),但沒有及時繳納罰款,記分將從這個記分周期,疊加到下一個記分周期。 舉例,市民李先生的駕照發(fā)證日期是2010年12月1日,那么,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就是一個記分周期。 假設(shè),李先生的駕照被記了6分,罰款300元。如果在2015年11月30日前交了罰款,6分將清除。 如果沒有在2015年11月30日前繳納罰款,那從2015年12月1日起,新的記分周期產(chǎn)生,6分將自動疊加到這個記分周期。 2.車主應(yīng)經(jīng)常查看違法記錄,有可能幾個不小心,就被扣光了12分,自己卻全然不知。所以,車主、駕駛員的聯(lián)系電話若有變化,應(yīng)及時向車管所報備。 3.車子借給他人,應(yīng)及時查詢是否有交通違法記錄,敦促借車者馬上處理。 高速上違法如何處理 在高速公路上交通違法,不記分并且罰款200元(含)以下的,是非營運車輛,可在廈門全市任一農(nóng)行網(wǎng)點的自助終端機(或福建公安公眾服務(wù)網(wǎng))進行自助處理。 其它情況,到廈門高速交警支隊的窗口處理,位于廈門市集美區(qū)杏林灣路1611號(后溪鎮(zhèn)英村安置房對面),電話6216449。 ●受理范圍 1.違法地為廈門高速公路的。 2.閩D車輛違法地在省外高速公路的。 3.違法地為福建省高速公路且駕駛?cè)私?jīng)確認無異議的。 ●提供材料 1.本人駕駛證。 2.每起罰款200元(不含)以上的,需提供行駛證復印件和駕駛證復印件各一份(本人簽字確認)。 3.駕駛營運車輛、校車、危化品運輸車的,需提供車輛單位出具的駕駛?cè)俗C明。 ●特殊情況 車主把車輛出借,但是找不到一條交通違法是誰造成的,怎么辦?單位用車、租車行的車子,有一條交通違法也無法找到“原兇”,怎么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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