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林雯)今日起,電子監控抓拍的交通違法記錄開始恢復記分了。近日,廈門日報邀請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秩序處處長施燦做客廈門日報,解答市民針對“新規”產生的各種疑問。
“新規”事關每一位駕駛者的切身利益,當天撥打熱線或通過微博、微信向交警部門提問的讀者可不少。有個有趣的現象——打進電話來的清一色是男讀者,這也說明“常在路上跑”的男司機更關心政策變化后該怎么開車,而且對廈門的路況也更熟悉一些。另一個比較集中的現象是,很多打電話的讀者都發現,自己對交規很不熟悉,什么情況要記分?記多少分?這是昨日出現頻率最高的問題。針對監控恢復記分,施燦再次強調,一年的記分必須在一年內處理完畢,如果逾期沒有處理,即便事后再補交罰款,上一年的記分也無法消除了。
12月1日,除了網上處理入口將開通外,4臺自助處理機也將率先進駐市車管所、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思明交警大隊和湖里交警大隊。
交警:邊上有禁停標志,違停就會扣分
2012年,公安部頒布的123號令將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項由38項增加到52項,其實,除了違停、超速、闖紅燈等常見違法行為會被警方記分,還有一些諸如隨意開遠光燈、不開轉向燈等駕駛人常犯的“小錯誤”也屬于記分項目,“只要被發現,都是可以扣一分的。”
本報曾為讀者梳理過常見交通違法行為及相關記分值,其中關于違停可以扣分,也可以不扣分的信息引起了很多讀者的關注。昨日,施燦更詳細地解讀了相關條款,違停扣不扣分取決于違停現場有沒有明顯的標志標線,如果停車現場有禁停標志或是路邊有黃色實線,就意味著該路段不能停車,“簡單點說,其實市區的所有主次干道都有這些標志,所以如果在車行道路上停車的話,警方就可以執行罰款150元,扣3分處罰。”
讀者:建議部分道路應提高限速
一些讀者打進電話來提意見,比如有人認為文興隧道限速40公里很不合理。施燦表示,市區橋隧和道路的限速主要由設計單位設定,當然,交警部門和一些單位目前也正在研究,部分市區道路能不能適當提速的問題。不過,現階段還請駕駛人自覺遵守限速規定,勿超速駕車。對于超速行為,我市的處罰還是比較嚴厲的,非營運超速低于20%,記3分,超速超過20%低于50%,就扣6分。
也有不少讀者提出,有些車輛的儀表盤難以顯示出詳細具體的時速,所以超速記分不應“一刀切”,而要考慮到客觀的實際情況。對此,施燦坦言,實際上警方在篩查超速記錄時會留出一定余量,假設監控設備檢測司機只超速3%或5%,不屬于明顯的超速行為,一般不會給予處罰。需要強調的是,國、省道的相關超速處罰規定等同于市區一般道路。
【熱點問題】
Q:對處罰有異議怎么辦?
答:處理窗口有復核崗,如果有異議可以先跟處理窗口的復核崗確認相關情況,如果確實不行再到法制處(科)復議。若選擇復議,打印裁決書到分局法制科復議,如是直屬大隊的處罰則到交警支隊法制處復議。
Q:違章可否等到年檢時再一起處理?
答:不妥。建議一定要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處理完,否則記分會順延到下一周期,到時再補交罰款也消不了違法記錄了。
建議最好在記分周期到來前提前一兩天處理,不要卡在最后一天,不然有可能出現繳罰款時碰上銀行對賬延期,導致計分未能及時消除被順延至下個周期,這種狀況尤其經常出現在營運車司機身上。
Q:因緊急情況變線加塞被拍可否復議?
答: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復核,核準后會撤銷計分。
Q:近來道路施工較多,路面標線會不會有遺漏?
答:限制施工時被施工單位挖掉的標線,我們會要求施工單位恢復原狀。另外也有公路局等其他部門一同補齊缺失的路面標線,近期正在集中清理。今后,車主若發現有不規范或是遺漏的標線,也可及時反映給交警部門。(記者黃曉波 整理)
【非營運車哪些行為會扣分?】
扣12分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扣6分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扣3分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扣2分
●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扣1分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本報記者 林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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