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售價高于標價,被罰1000元 一箱加多寶涼茶,標價簽顯示售價為30.6元,實際結算價格卻為36.8元,有消費者在人人樂超市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檢查二組通過調查發現,人人樂超市曾對該商品以30.6元的價格促銷,促銷結束后沒有及時更換標價簽。 檢查人員認為,人人樂超市銷售商品時,商品價格有所變動,但卻未及時調整標價簽。這一行為違反了《關于商品與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有關規定》,因此責令其退還消費者多收的價款6.2元,并作出警告和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虛構原價 網店被罰5000元 遼寧的何先生向廈門12358熱線反映,他在某網絡商城“瑪修的夢”旗艦店購買的“夢幻花海四件套”床上用品,網頁上顯示商品原價為740元,狂歡價為279元。 何先生通過瀏覽網頁上的成交記錄,發現該商品一共銷售4件,價格均沒有達到740元,他認為該店行為涉嫌價格違法。 檢查四組找到了該網店經營者歐伯蒂姆(廈門)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通過查閱網頁和涉訴商品的成交記錄、做詢問筆錄等方式,證實740元的價格的確未實際成交過,該公司涉嫌虛構原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因投訴人何先生在遼寧,檢查人員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定》組織雙方通過QQ聊天軟件進行價格投訴調解,但雙方沒有達成調解協議。 最終檢查人員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和《規范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責令歐伯蒂姆公司立即整改、退款,并對其虛構原價的價格違法行為處以5000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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