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尤冰寧)被外派到加蓬國工作,阿生(化名)卻死于瘧疾。保險公司認為這不算“意外死亡”,拒絕理賠。一審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提起上訴。近日經市中院調解,保險公司同意一次性賠付50萬元。 因瘧疾而死亡,到底算不算意外事故呢?一審法院認為,瘧疾是被按蚊叮咬而感染瘧原蟲引起的傳染病。阿生死于瘧疾屬于因意外傷害而身故,保險公司理應承擔賠償責任。對于這一判決結果,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經二審法院調解,保險公司最終同意賠付部分保險金。法官特別提醒,公司為外派員工投保的本意是增加人身保障,若想保障因意外疾病產生的風險,可投保其他險種。同時,保險公司也應注意事先說明各險種之間的差異及承保風險,以免今后再起類似紛爭。 【法官說法】 瘧疾本身是一種疾病,但像阿生這樣因被按蚊叮咬而感染瘧疾致死的情形是否屬于意外傷害,存在爭議。一種觀點認為,被按蚊叮咬屬于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該事件直接致人感染瘧疾死亡,應當認定為意外傷害。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在非洲工作被按蚊叮咬,并非不可預見。被按蚊叮咬本身并不一定會感染瘧疾,從發病到死亡均與個體的身體差異有關。因此,被按蚊叮咬不屬于意外傷害。本案當事人雙方分歧較大,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調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方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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