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宣/文 陶小莫/圖)一小伙喝酒后,睡到了女友閨蜜的床上。昨日,導報記者從湖里區法院獲悉,這個小伙為好色付出了巨大代價,近日他因犯強奸罪獲刑四年。 原來,三人一起喝酒后,男子偷走女友閨蜜的房門鑰匙,先送女友回家休息,再偷偷返回女友閨蜜家,開門入室強奸酒醉女孩。 酒后送兩美女回家 黃某是一名90后,他今年23歲,事發前在廈門一家汽車服務公司當洗車工。而被黃某強奸的女孩莉莉(化名)更加年輕,案發時,她還不滿18周歲。 近日,湖里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開庭時,黃某在法庭上交待說,事發時間是在今年7月20日晚,當時黃某與女友小芳一起去湖里區枋湖村林后社的大排檔喝酒,一同前去的還有女友的閨蜜莉莉,一直到次日凌晨1時許。 散場時,小芳已經有些醉意,其閨蜜莉莉更是醉得不省人事。黃某當時很“熱心”,主動提出要送兩個美女回家。 偷來鑰匙入室強奸 在征得女友同意后,黃某先與女友一起送莉莉回家。途中,他趁機竊得被害人莉莉的房門鑰匙。 送完莉莉后,黃某又送女友回家。凌晨3點多,他獨自返回位于林后社的被害人莉莉暫住處。利用莉莉酒醉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莉莉發生性關系。 發生性關系后,莉莉醒來發現睡在旁邊的是閨蜜的男友黃某,她當場就哭了,大喊說“我要報警”。 黃某趕緊逃離現場,跑回自己的暫住處。當天上午,莉莉報警,黃某接到民警通知后主動投案,但他不承認強奸。 狡辯稱喝醉不記得 “我當時確實喝醉了,都不記得了。”黃某辯解說,他都不知道莉莉為何要控告他強奸,他還說,自己感覺“好像和莉莉發生過性關系”,但或許是酒后亂性,他確實全忘了。 黃某承認,他從女友家中出來后,重新回到莉莉住處。但是,他說,那是因為他把那里當成了自己的住處。后來,他躺到床上后,莉莉誤把他當做閨蜜小芳,就一把抱住他。他看見莉莉脫褲子了,就跟她發生了性關系。 近日,湖里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某趁被害人莉莉酒醉之機對其進行奸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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