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應設置收費公示牌。資料圖片
海西晨報訊(記者 吳斯婷 通訊員 李春妮)
昨日,廈門市發改委發布首期消費價格提示,為車主詳解停車收費常見的4種案例。如果您再遇到停車收費方面的價格問題,可以撥打12358舉報投訴。
案例1
偽造文件號被罰款20萬
王先生舉報江頭某停車場亂收費。價格部門調查發現,這個停車場收費屬于政府定價,文件到期后該停車場經營者擅自提高價格,且在收費公示牌收費依據一欄里偽造原廈門市物價局的收費文件號。發改委價格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其罰款20萬元。
案例2
標價不規范被責令整改
李先生反映其駕車在中埔匯聯水果批發市場掉頭,被停車場管理人員收了5元停車費,現場沒看到收費標準。
經調查,該停車場收費按規定可實行即停即收,但收費公示牌因為外墻裝修被摘下。檢查人員令其立即整改,并處以500元罰款。
價格部門表示,所有的停車場都要按規定明碼標價,要在進出口或醒目位置設置收費公示牌,標明收費單位名稱、停車場備案編號、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免費時段和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要素。
案例3
部分停車場無免費時段
市民李先生反映,車輛在宏泰大廈停車場停了一夜,14小時被收取75元停車費,收費員還說收費不封頂。
經調查,該停車場執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委員會自主制定價格,并沒有價格封頂政策和免費時段的限制。只要做好明碼標價,在公示牌上標示清楚即可。
價格部門提醒,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雖然提倡半小時內免費停車,但不是強制的,車主要留意收費公示。
案例4
“黑停車場”擅自收費
吳先生反映,杏林振興橡膠廠對面立交橋下的空地被人私自用作停車場,停車費一個月150元。價格檢查人員調查后確認,該停車場未經批準,屬擅自設立的“黑停車場”。
價格部門提醒,“黑停車場”停放車輛安全無從保證,一定要選擇正規停車場停放車輛。
不同停車場 收費各不同
根據服務對象,廈門現有停車場分為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
廈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定價三種。
公共停車場執行政府定價。如占道停車泊位及輪渡地下停車場、高崎機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占道停車泊位實行即停即收,不同地段實行類別收費。公共場所的停車收費標準根據不同地方不同情況分別定價。
酒店、商場、寫字樓附設的專用停車場,以及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停車場實行政府指導價、類別收費。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供求狀況、建設成本等確定收費類別。中心城區高于非中心城區、商業圈高于住宅區,路內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間。
市場主體投資建設的停車場或者停車樓,以及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