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一服飾公司通過少列收入偷稅 最終被罰16萬
2015-01-26 09:20:48?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盧超穎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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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補繳地方附加稅費及企業所得稅32萬余元 ●滯納金近9萬元 ●罰款16.06萬元 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劉洋)我市集美區一服飾有限公司通過不列、少列收入的方式,偷逃2009年度至2010年度的稅款,近日被集美地稅依法查處。記者了解到,地稅稽查人員成功運用國地稅協作機制,獲取了企業逃稅的線索,并借助稅警協作機制,依法將其所偷逃的稅款、滯納金及罰款,總計57萬多元及時追繳入庫。 少列收入偷稅 服飾公司被查 位于集美區的該服飾有限公司是一家采用查賬征收方式交稅的企業,地稅部門從國稅局提供的信息發現,該企業在2009年至2010年期間,涉嫌采用不列、少列收入的方式少申報銷售收入,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 通過國地稅協作機制得到線索后,集美區地稅稽查局對這家企業展開了稅收檢查。稽查人員依法提取了該公司2009年至2010年度的賬簿資料、記賬憑證、會計報表、中介報告等資料,開展案頭審計。在全面梳理基本案情的基礎上,地稅稽查人員再次深入該企業,以公司賬目收入數據異常的情況為突破口,對企業財務人員開展了有針對性的稅務約談和賬務檢查。 經過多方核實確認,地稅部門最終查明:這家公司在2009年至2010年度,應補繳地方附加稅費及企業所得稅32萬余元。同時,其偷稅比例已達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標準。 外部協作奏效 維護稅法權威 在調查清楚這家企業的違法事實,并已搜集到確鑿證據的基礎上,集美區地稅稽查局對該公司作出了查補稅費32萬余元,加收滯納金近9萬元,罰款16.06萬元的處理決定。然而,該公司在收到地稅部門的處理決定書后,卻遲遲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繳納。 由于該企業的逃稅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5條規定,集美區地稅局又啟動稅警協作機制,將該案件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在集美區公安分局的介入下,集美區地稅稽查局將該企業所偷逃的稅(費)及滯納金、罰款合計57.2萬元追繳入庫。 【名詞解釋】 什么是偷逃稅 偷、逃稅,是指納稅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為目的,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不繳或少繳稅款,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為。偷、逃稅損害了國家利益,觸犯了國家法律,情節嚴重的構成逃稅罪,屬于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的一種,對構成逃稅罪的要依法懲處。 【地稅提醒】 不列或少列收入是典型偷稅方式 市地稅稽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起案件中,企業采取不列、少列收入的方式進行偷稅,在企業偷稅案例當中比較典型。從一方面來看,因為采取這種方式偷逃稅的企業,必定會在賬目上“做手腳”,稅務機關通常通過比對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情況的其他相關數據就可以發現疑點;從另一方面來看,通過國地稅部門合作和稅警協作機制能有效確保稅務稽查的調查取證和稅款追繳力度。 企業經營者應牢固樹立誠信納稅的意識,規范企業稅收管理,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作為納稅人,也應主動接受稅務機關處理,在限期內繳清稅款、滯納金、罰款,避免觸犯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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