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男子無證賣“進口藥” 被抓獲刑9個月
2015-04-10 17:52? 彭菲?來源:廈門網 責任編輯:劉瑋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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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楊長平)未經任何許可,便在商鋪向游客兜售所謂的“進口藥”。近日,鄭某因涉嫌銷售假藥罪在思明區法院受審。 法院審理查明,鄭某并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和《進口藥品注冊證》,然而從2013年3月開始,就在大嶝臺灣免稅商品主題公園,向游客出售“消痔藥丸”、“強胃散”等38種所謂進口藥品,于2014年8月27日被公安機關查獲。經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這些藥品均未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批準文號或進口藥品注冊證書,應按假藥論處。 思明區法院認為,鄭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銷售未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批準文號的藥品,其行為構成銷售假藥罪。考慮到其如實供述罪行,且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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