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3:男子死在醫院 家屬獲賠80萬 一起醫療事故,造成家人永別,著實讓人悲傷。近日,在中院訴調對接中心的幫助下,受害者家屬拿到了80多萬元的賠償金。 一年前,受害人小林(化名)因腹部外傷,被送到廈門一家醫院治療。但住院三天后,他就死在了醫院。 小林死后,他的家屬告上法庭。經司法鑒定后,海滄法院作出判決,認定醫院“存在醫療過錯”,判決要求醫院賠償90余萬元。不過,由于醫院方不服一審,又上訴至二審。 近日,訴調對接中心調解員林培元在接到該案件后,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面對失去親人悲痛不已的受害方家屬,老林勸說他們從悲傷中走出,打官司耗時傷身,如果他們能在一審判決的基礎上作出適當讓步,可以早日拿到賠償款。 最終,經過調解,受害方家屬同意作出讓步,將90余萬元賠償金降至80萬元,但要一次性付清。目前,雙方已經簽下調解協議。 相關新聞: 兩年“調案”24669件 導報訊(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昨日,導報記者還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廈門法院通過訴調對接機制,成功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糾紛。全市兩級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成立兩年以來共調解案件24669件,其中市中院訴調對接中心共調解案件852件,調解金額達14.4億元。 訴調對接中心的工作獲得了當事人的充分肯定。另外,廈門中院也被最高法院確立為訴調對接試點法院。去年年底,廈門中院因試點工作突出,還被最高法院確立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示范法院。 廈門中院還建立了立案調解、委托調解、委派調解等工作機制,并建立和推廣立案預登記制度。海滄法院東孚法庭特邀調解員劉東華還在東孚法庭創立了“調解110機制”。當事人可隨時撥打調解電話,告知身份信息,調解員即開展調解工作。“調解110機制”促進糾紛在第一時間得到解決,得到了東孚鎮各村民的好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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