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 員工上班睡覺 企業能否開除? 近日,廈門涉臺法庭受理了一個因“上班睡覺”引發的勞動爭議官司。 勞動者胡先生受雇于一個臺資塑膠公司,不久前,公司以胡先生上班時間睡覺,嚴重違反被告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將胡先生開除。 據公司介紹,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上班時間睡覺者,一律記三個大過并開除處理,當天工資以曠職論處”。 但是,胡先生不服開除決定,為此將公司告上法庭。他起訴稱,自己上班期間并沒有睡覺,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由于公司未能舉證胡先生在上班時間存在睡覺的情形,因此判決支持了胡先生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開除員工,需要保存證據 法官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用人單位發現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應以適當方式保存相關事證,以免日后產生爭議。 典型案例3:沒辦就業證臺胞維權難 臺灣地區居民老林在廈門一家金屬制品公司工作,但是,他一直未辦理《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后來,老林在公司電鍍自動線調試生產時不慎燒傷。 因雙方協商申報工傷事項未果,近日,老林起訴到廈門法院,請求確認自己與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但是,由于老林未辦理就業證,法院認定該事宜不屬勞動法律規范調整范圍,判決駁回了老林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 沒辦就業證,索賠不支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臺灣地區居民未依法取得就業證件即與內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請求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臺灣地區居民在大陸就業,務必及時辦理就業證,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涉臺勞動維權存在三大問題 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中院獲悉,廈門涉臺勞動爭議案件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2014年,廈門法院受理臺資企業勞動爭議案件受理171件,同比上升50%,審結155件,同比上升44.86%。 據廈門中院涉臺法庭介紹,目前涉臺勞動爭議案件主要存在三大問題。一是企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有的企業未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導致合同到期后未及時續簽;有的企業法律意識淡薄,制定的規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規定,任意解除勞動關系。 二是勞動者缺乏依法維權意識。如有的勞動者維權意識不強、維權不夠及時,有的勞動者訴求不合法、不合理。 三是企業內部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存在缺陷。企業內部未建立相應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工會制度、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制度缺失,使得大量涉臺勞資糾紛未能及時化解。 針對這三大問題,中院建議多措并舉,構建和諧共贏的勞資關系。另外,要積極推進臺資企業工會組建,工會要重點針對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與終止、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等方面情況進行監督。 |
相關閱讀:
- [ 01-25]廈設首個"勞動法庭" 專門審理轄區內勞動爭議案件
- [ 01-25]思明法院成立全國首個"勞動法庭" 力爭在全市推開
- [ 01-25]廈門成立全省首個勞動法庭 職工維權有了"新法寶"
- [ 11-04]建立勞動關系未簽合同 企業要承擔法律責任
- [ 05-14]廈門:勞務、勞動、勞動保險三類糾紛案件較多
- [ 04-15]福建省輪船有限公司入選第二批國有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單位
- [ 01-03]福州市鼓樓區率先成立勞動爭議調解中心
- [ 12-11]福建勞動爭議案件呈上升趨勢 勞動報酬爭議所占比例最高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