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駱余民) 想在廈門自貿片區租辦公場所,又不知道行情價怎么辦?好辦。導報記者昨日獲悉,廈門市國資委和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一起出臺了《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國有房屋租賃價格臨時管理辦法》,對自貿區內國有房屋租賃價格實行管理指導,新入區承租國有房屋的租賃價格按不高于指導價予以優惠價,以促進招商引資工作,加快盤活存量國有資產,引導自貿區房屋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 這次出臺的辦法主要是針對國有房屋,包括廈門市屬、區屬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在自貿區范圍內所擁有的倉庫、廠房、寫字樓、商場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國有房產。 其中,兩岸貿易中心核心區象嶼片區的國有房屋租賃價格最高,以寫字樓為例,每平方米的價格為每月60元,金融類的租金更是高至每平方米每月80元。東南國際航運中心海滄港區的租金則最便宜,寫字樓的租金為每平方米每月20元,金融類的租金為每平方米每月30元。 辦法要求,所有入區承租國有房屋的企業經營范圍原則上應符合自貿區產業發展規劃。同時,經核準同意入區租賃國有房屋的企業應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應明確承租企業不得轉租國有房屋,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承租企業違反合同約定或存在以下行為的,國有房屋所有者應立即收回出租房屋:1.承租企業轉租國有房屋的;2.承租企業未按自貿區規劃及招商條件使用國有房屋的;3.承租企業未經批準超越經營范圍經營,在規定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4.國有房屋交付后,承租企業空置達3個月以上的;5.其他合同規定應當退出的情形。 需要指出的是,若想在自貿區內投資大型綜合交通運輸樞紐的商場,則不適用辦法的相關規定。還有,自貿區內國有房屋租賃指導價原則上一年調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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