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欠費為啥連累居民?
據了解,28日下午3點多,經過街道、居委會、電力等多次現場協商無果后,供電公司依法對大廈停電。 因為是整棟停電,電梯沒法用,B座15樓的高先生陪著孕晚期的妻子走了一個小時才到家;那天瓢潑大雨,地下車庫的水泵沒電沒法用,車停在地下車庫的居民緊急移車;家中沒法用電,一位年事已高的居民只好靠一罐八寶粥草草解決了晚餐,更多的人則在黑暗中靠著燃氣做著晚飯。 居民們不能理解,自己每個月都按時繳納電費,為何還被停電? 原來,益田海景大廈的情況比較特殊。建設時,開發商就以一個整體與供電公司簽訂轉供電的供用電合同,通過益田海景大廈主戶再向后端居民客戶進行轉供電。因此,供電公司表示,雖然居民的電費是獨立繳納的,但當大廈作為一個合同主體因拖欠電費導致停電時,必然影響后端被轉供的居民客戶正常用電。而根據市建設局有關文件,當公攤電費欠費時,供電公司可對居民客戶依法實施催繳。 電力為何不能選擇性停電? 供電公司工作人員說,28日對整棟樓停電,確實是無奈中的無奈。 其實原有預案并不是對整棟樓停電,而是只停部分公共用電。“(停電)一般是一個逐步限電的過程,保證小區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讓物業意識到欠費的重要性。”供電公司客服中心有關負責人鄭仁廣告訴導報記者,但那天,物業一直不讓工作人員進入配電房,無法選擇性停電,只能對整個配電房停電。加上物業拒絕提供欠電費的客戶清單,因此也無法對具體欠費戶實施停電。 當天,供電公司還專門邀請了廈門市公證處,對物業公司阻撓和最終依法停電過程進行了公證。 采訪中,小區物業主任朱先生承認,那天他們有阻止電力工作人員進入配電房,他表示,“不希望影響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但對接下來這13萬多元的欠款該如何解決,在導報記者采訪的過程中,他也沒提出解決方案。 對于事情的進展,導報記者將繼續跟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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