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為何不執行部門標準? 拐進西浦路的一處小巷,就到老人的住處翠湖小區,聽說導報記者要來采訪,84歲的老人一早就在小區門口等候。老人姓郭,泉州安溪人,退休后隨子女來廈安居。 進入小區內幾步,老人就領著導報記者到了他所住的那棟心悅園下,這是一棟上世紀90年代的老房子,樓高28層,每層6戶人家,老人住在3樓。進入大樓就是兩部電梯,老人說電梯現在是不到二、三樓的,于是帶著導報記者走入電梯右側的樓梯道。走上3樓之后,老人告訴導報記者,他和老伴這樣爬樓梯已經有半年了,就是不愿意交錢開通電梯,他覺得現行的電梯改造費用分攤方案,對低樓層住戶是不公平的。 郭老說,這棟樓的電梯改造工程,他是舉雙手贊成的,工程費用90多萬元由160多戶住戶分攤,他也沒有異議。但是在電梯費用分攤方案上,市建設局有一個標準,那就是以3樓為基準,系數往高樓層遞增,按照百分比各家分攤費用,對電梯使用率更低的低層住戶才更公平。而心悅園現行的費用分攤系數標準是以15樓為基準的,這樣就拉高了15樓以下樓層住戶的分攤費用,光郭老家就要多出700元左右,而二樓住戶每戶需要多交1700元左右。 “我去年就提出來有這個部門標準,但是他們并不聽我的意見。”郭老表示,電梯改造籌備組是由該樓的10戶人家組成的,但是有8戶都是15樓以上的住戶,不能代表低樓層住戶的意見。 籌備組:部門標準當今不適用 既然市建設局有出臺電梯費用分攤的相關執行標準,那為何心悅園的電梯改造籌備組不以部門標準執行呢?為此導報記者聯系到該樓24樓住戶,也就是籌備組負責人楊女士。 楊女士很無奈地告訴導報記者,作為籌備組的負責人,從呼吁改造到正式實施,她已經在160多戶住戶間協調奔走了1年的時間,身心俱疲。作為這棟樓一名普通的住戶,她也想以最公正的方式來分攤費用,但完全的公正基本是無法實現的。 楊女士告訴導報記者,現在15樓以上高樓層的住戶已經比低樓層的住戶多分攤很多費用了,光頂樓28樓的住戶每戶就已經出了7000多元,如果按郭老所說的標準執行的話,28樓的住戶每戶就需要出近萬元的費用,那樣就會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楊女士認為,郭老所說的部門執行標準她覺得應該只適用于早期比較老舊的矮樓房電梯改造,因為以前樓房總共樓高才六七層,所以定系數的時候取中間值才是3樓?,F在的樓房都是二三十層了,所以他們才取15樓為系數中間值?!拔覀円呀涢_了很多次籌備組討論會,住戶自愿報名成為籌備組成員,但是低樓層的住戶幾次都不來開會。”楊女士表示,現在籌備組的10戶人家都是自愿報名的,所作出的決定也是出于整棟居民的利益考慮,而且籌備組完全沒有排斥低樓層住戶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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