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小斌 通訊員 廈公宣)過去一周,不法分子冒充“公檢法”查案,從廈門騙走266萬多元。昨天下午,廈門警方對外通報2起這類案件,并分析這類案件的特點及如何甄別。警方提醒,當市民遇到此類詐騙行為時,要心存警惕,并立即報警。
老人被騙走53萬多元
家住思明區的陳某今年79歲,10月9日下午1點40分左右,她的電話突然響起。對方表示陳某在郵局有一個包裹,可以到湖濱一里去領取。
隨后,陳某根據電話里的語音提示,按下數字鍵“9”后,電話那頭傳來一名女子的聲音,說道:“今年7月16日,你的信用卡在武漢一家銀行盜刷19850元。”陳某對對方的說法并不是很在意,電話那頭又說:“要不我轉到武漢市公安局,你跟他們聯系。”說完,該女子就把電話轉了過去。
這時,電話那頭自稱姓高的“警官”表示:“今天是周五,明后天是周末,過兩天再聯系。”而這樣的說法,其實是在給陳某下套。
10月12日,“高警官”和陳某聯系:“你不僅涉嫌透支信用卡,還涉嫌武漢市某銀行行長洗錢案,請配合我們,把所有銀行卡的錢轉給我們查證,如果沒問題,15分鐘后我們會把錢再轉回給你。”陳某被這位“高警官”的說法嚇得不輕,要前往銀行轉錢,“高警官”還特地囑咐陳某,到了銀行要再給她打電話。
陳某到了銀行后,很聽話地給“高警官”打電話,“高警官”囑咐陳某:“銀行工作人員如果問你轉這么多錢要干嘛,就說要買房子,如果問你認不認識我,就說認識。”陳某還是很聽話,一切按照“高警官”的要求操作。據了解,陳某先后在2個銀行營業點柜臺向“高警官”提供的“安全賬號”轉入558000元。
10月16日,“高警官”又聯系陳某,要陳某再轉5萬元,陳某終于忍不住把這件事告訴她女兒,在發現被騙后報警。接到報警后,廈門市反詐騙中心立即進行止付,但因報案時間距離案發時間已有多天,僅成功止付了2萬元。
一周騙走266萬多元
被騙的還有市民黃小姐。黃小姐報警稱,10月11日13時30分許,她接到電話,對方稱黃小姐涉嫌違法犯罪并要求報警人配合查案,黃小姐信以為真,于11日15時許到后江埭某銀行ATM機,根據對方要求進行操作,被轉走159512元。
據警方統計,從10月10日7時許至10月17日13時許,冒充“公檢法”查案的警情共269起,其中成案22起,被騙走的金額達2662867元。
顯示“110”來電 實為虛擬號碼
這類案件有何特點?廈門市反詐騙中心吳警官表示,犯罪分子以公安機關辦案單位警察的名義,通過網絡電話虛擬號碼給事主撥打電話,使事主來電顯示為“110”或辦案部門對外公布的電話號碼,謊稱在偵辦一起案件中發現用事主身份證開戶的銀行卡涉嫌為犯罪分子洗錢,并以錄口供或查案為由,詢問事主以其身份證開戶的所有銀行賬戶的賬號及存款,進而要求事主將錢款存入所謂的“安全賬號”、“秘密賬號”以達到其詐騙錢款的目的。
不要轉錢給所謂“安全賬號”
警方提醒,公安、檢察、法院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公務中,需要向公民詢問情況時,會當面詢問當事人,并制作相關筆錄,不會通過電話了解群眾存款等隱私情況。如果涉及辦案,警方也不會在未出示相關身份證明的情況下,要求市民提供銀行卡賬號等隱私。
所以,當有人自稱是公安、檢察、法院工作人員打電話告知您可能涉嫌某種犯罪,要求您向其透露銀行賬號、密碼以進行核查時,市民即可斷定這是詐騙行為,不必理睬,及時撥打110報警。
此外,目前任何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都未設立“國家安全賬號”等名目的銀行賬號,所以,凡是要求將你的存款轉存至指定“安全賬號”以便“保全資金”的,都是詐騙行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國家機關總機的電話號碼均設定為只能接聽,來電顯示此號碼的均屬虛擬號非本機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