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焦點 三被告涉嫌“三宗罪” 根據起訴指控,三名被告人涉嫌“三宗罪”,分別是盜竊罪、搶劫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面對指控的犯罪事實,3名被告人都表示認罪,也都承認自己盜竊和沖關。不過,他們辯解說,自己沒有采用暴力方式搶劫。 但檢察院起訴認為,被告人潘某平等三人共同入戶實施盜竊犯罪時被群眾發現,為抗拒抓捕當場以暴力相威脅,其行為已觸犯搶劫罪。另外,潘某平駕駛機動車在城市道路上為擺脫攔查、奪路而逃,連續沖撞開他人車輛,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1997元,其行為已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昨天庭審后,法院并沒有當庭判決。據介紹,4名人民陪審員和3名法官將根據現有的證據和庭審查明的事實,一起合議案件,再擇日作出判決。 幕后揭秘 沖關逃跑路線全景圖 在公訴人、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的輪番追問下,三名被告人交代了案發當天的真相,并還原他們的逃跑路線全景圖。 1月26日,他們從宜春出發,直奔廈門。1月27日,四人在天湖城小區作案被發現后,開車撞出小區道閘。因不認識路,他們上了海滄大橋,誤闖進廈門島內。當潘某平駕車行至仙岳路文化藝術中心附近路段時,發現前方路口處有警察設卡攔查,慌亂中,他駕車沖撞毀壞前方道路上兩輛路過的小轎車,潘某平在撞出一條通道后,駕車逃離。逃到高林后,他們棄車徒步逃跑。隨后,警方從車上搜出2把砍刀。 后來,他們四個人分成兩路逃竄。梁某安和梁某林打“黑車”到漳州,坐摩托車到汽車站,攔私家車去江西吉安,再回江西宜春。潘某平和另一男子攔“黑車”到泉州南安水頭,接著上了一輛臥鋪大巴車趕往江西吉安,最后轉到宜春。 今年2月,潘某平等三人在宜春一酒店被廈門警方抓獲,另有一名同伙在逃。 相關新聞 大合議庭審大案要案 昨天,海滄區法院在全省率先運用“大合議庭”的模式公開開庭審理第一案。今后,該院還將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大案要案,繼續采用“大合議庭”模式。據介紹,之前,法院傳統的合議庭通常是三人組成。“昨天7人組成的合議庭,已創下廈門合議庭人數的最高紀錄,今后,大合議庭的人數可能更多。”法官介紹說,海滄區法院是全國50家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法院之一,昨天參與庭審的4名陪審員均是從人民陪審員數據庫中搖號隨機產生。 法官還說,人民陪審員以百姓視角,根據自己的知識及日常經驗,對案件事實部分獨立發表意見,與法官一起認定事實,進行投票表決,有助于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透明度。 與以往不同的是,之前,人民陪審員在合議庭中,和法官一樣,對案件事實和法律問題發表意見、進行表決;但此次改革后,人民陪審員不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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