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回應 我們是市場調節價 對此,銀聚祥邸物業管理處王經理告訴記者,他們所屬的廈門市銀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資質為三級,而收費標準及服務內容都張貼在物業管理處內的墻上。在物業管理處,記者看到了銀聚服務價目表,上面寫著價格管理形式為“市場調節價”,收費依據為“廈價房[2010]159號文件”。 關于物業收支明細,王經理稱:“物業賬目公示要求業委會過會,業委會主任我找不到,一年都沒見過人了。”王經理說:“你提出來要公示,沒問題,我們跟業委會主任溝通一下。如果業主有需要,我們再公示?!?/p> 王經理還向記者吐苦水,稱最近小區消防系統壞了要換,但是找不到業委會主任蓋章,沒法動公維金,只能從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中支出費用。 記者隨后聯系上了業委會主任小徐,她表示,自己雖經常兩地跑,但手機一直處于開機狀態,并且每個月都會到物業管理處繳交物業費,不可能一整年不見人。 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李文長 有沒有業委會 都應公布明細 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負責代管小區業務,主人有權知道小區的公共部位出租情況以及公維金使用情況。根據物業管理相關規定,小區物業在公維金支出時應當主動公開。在小區未成立業委會時,物業作為公維金代管單位,更應該主動公示公維金的支出明細。如果像因外力導致本該由公維金支出的項目,被迫由物業使用收取來的物業管理費先行支出,那么物業可以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益。但是,這些由物業管理費墊付的公維金支出明細,也應該依法主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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