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在市場監督局工作人員指導下填寫年報公示 東南網12月3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呂培超 劉啟國)又一年即將結束,廈門的商家們還有一項大事沒完成呢。導報記者昨日從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廈門市2015年度商事主體年報公示即將啟動。 年報可為商事主體積累信用 其實,對很多商家來說,年報公示已經不陌生了。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的規定,2015年12月31日前(含2015年12月31日)在廈門市登記注冊,當前狀態為存續的各類商事主體,都應在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登錄廈門市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公示2015年度年報。 除了年報以外,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企業的出資信息、股權變更、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企業也應通過公示平臺及時向社會公示。 作為廈門市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年報公示制度是構建以信息公示為基礎、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體系的基礎和保障。通過平臺自主公示信息,不僅是商事主體的法定義務,也是商事主體積累社會信用的過程。 入黑名單 商戶將“處處受限” 如果商戶未按期公示年報及即時信息,都將被移入經營異常名錄向全社會進行公示,并將“處處受限,舉步維艱”,在開戶、貸款、擔保、保險等經營活動中可能面臨嚴格審查,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上面臨限制或禁入。 目前,全市已有超3萬家商事主體被移入經營異常名錄,有7729家商事主體因受到信用約束和懲戒補公示了年報并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隨意公示年報或者在年報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導致社會公眾對商事主體經營和信用狀況誤判的,不僅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還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年報公示抽查中,就有29家商事主體因涉嫌未如實公示年報被立案查處,最高將面臨30萬元的罰款。因此,商事主體應當高度重視自主信息公示,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報。 行政處罰信息將實現共享 導報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各有關部門正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廈門市加強商事主體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公示信息目錄和數據標準,全力推進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建設,建立健全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據了解,政府部門間行政處罰信息歸集共享模塊即將上線,行政處罰信息將歸入商事主體的信用檔案向社會進行公示。 自貿區首批評價結果也要公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廈門自貿區管委會和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向社會公布了廈門自貿區企業信用風險評價體系,并在全國率先開展自貿區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目前已在市物流協會進行試點,由協會選取自貿區物流企業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經第三方認證后也將通過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向全社會進行公示。 目前,正組織對第一批的評價結果進行認證,認證后的結果除公示外,還將為政府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在財政資金補助、政府采購、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等環節提供參考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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