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 圖
法官解釋:《離婚協議書》約定不能對抗外部債權人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集法宣)財產歸女方,一切債務歸男方,《離婚協議書》里的約定讓阿麗吃下了定心丸,一心以為這場婚姻真的畫上了句點。但真實情況并非如此,三場官司接踵而至。
夫妻已離婚 男方陷困境反悔
2006年,阿麗和老白登記結婚。然而,這場婚姻最終敗給了“七年之癢”。2013年5月,阿麗和老白離婚。離婚協議書寫道,夫妻雙方擁有的汽車歸女方所有,夫妻雙方無債權,一切債務歸男方。
阿麗以為可以開始新的生活,但事實并非如此。2014年,老白又出現在了阿麗的生活里,是以“反悔者”的身份。當時,他的經濟陷入困境,他想重新分割雙方的共同財產。老白給出的理由是,《離婚協議書》是為了規避債務,屬于無效合同。2014年7月,老白起訴了阿麗,要求撤銷《離婚協議書》,但被法院駁回。
債權人追上門 前妻財產被拍賣
與前夫的糾葛剛落下帷幕,麻煩又一次找上阿麗。這一次,她和前夫成了同一條船上的螞蚱,兩人被債權人阿民起訴,要求償還借款。“已經離了婚,且離婚協議里約定一切債務歸男方,這事與我什么關系?”阿麗想不明白。
經查,老白離婚前欠下了巨額債務。法院判決,老白和阿麗應共同償還欠款及利息。隨后,阿民向法院申請將歸阿麗所有的汽車進行拍賣。法院進行拍賣后用于償還債務。
阿麗還是不懂,《離婚協議書》中“汽車歸女方所有”、“一切債務歸男方所有”究竟有何意義?
前妻起訴前夫 獲得法院支持
考慮一番后,阿麗將前夫老白告上法庭。她要求老白歸還拍賣汽車所代償的錢款16萬元以及利息。
“他在外面的這些借款,我都不知道。”阿麗提出,既然《離婚協議書》中都已明確約定,一切債務由老白承擔,那根據《婚姻法》解釋,拍賣汽車的16萬算是她替老白償還的債務,老白應該將這筆錢還給她,但老白不予認可。
經審理,集美法院一審判決老白償還阿麗16萬元及利息。
集美法院認為,阿麗以約定歸其所有的車輛承擔了共同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其依據《離婚協議書》的約定向老白追償代為承擔的債務16萬元及利息,于法有據。
【法官說法】
離婚協議約定 對債權人無效
集美法院法官介紹,老白與阿麗自愿簽訂《離婚協議書》并辦理了離婚登記,該離婚協議對老白與阿麗均有法律約束力。但關于財產及債務處理,不僅受《婚姻法》法律規定的約束,還應受《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約束,因此在法律效力上存在內外之別。
《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債務的約定,是夫妻債務關系的內部分割,《離婚協議書》的約定不能對抗外部債權人。所以,盡管已離婚,兩人還是需要共同承擔婚姻存續期間的家庭債務。
對內而言,阿麗有權向老白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