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后 標志設在哪里? 為什么有的路牌上,指示了高速公路的路口,有的卻沒有指示,難道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有!高速交警介紹,根據2009年《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國標,其中有兩個明確的距離要求。 一個是2-10公里。高速公路入口周邊2-10公里范圍內,由縣級以上城市、較大鄉鎮聚居地、著名地點,或國道、省道、城市主干道,一直到駛往高速路的各主要交叉口、復雜交叉口和路段上的一般道路指示標志上,應指示前方高速路的信息。 一個是距離2公里。和高速公路相交的道路為一級、二級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時,應在距離基準點2公里、1公里、500米處,對應設置入2KM、1KM、500M的入口預告標志。 導報記者查詢到,2007年交通部的《國家高速公路網相關標志更換工作實施技術指南》中也有類似規定,不過要求并沒有前者那么嚴格。 缺失標志誰管? 盡管國家都有相關的規范,但是到了實際情況,謎一樣的高速路口還是出現了。 以沈海高速公路海滄口為例,在道路沒有發生變化之前,交通標志牌上的指示為:翁角路—孚中路—沈海高速。可是,廈蓉高速建設以后,把孚中路截斷,留下一個問號:翁角路—?—沈海高速。 稍微熟悉道路的市民,會自己把問號“改掉”:翁角路—孚蓮路—沈海高速。可恰在此時,孚蓮路施工,翁角路無法右轉孚蓮路。 其中就涉及三家單位,孚中路截斷,屬于廈蓉高速的建設單位路橋集團;翁角路上舊的標志未取消,管養單位是公路部門;孚蓮路被封閉,具體施工單位是中鐵九局。 缺失的交通標志該找誰?交警部門表示,將督促管養單位整改。 施工方主動設牌 廈蓉高速項目部的蘇姓負責人介紹,在高速路口2公里范圍內,交通標志由他們建設并安裝,超出地界則不屬于他們。 不過,廈門交警支隊科技設施大隊負責人則表示,通往高速公路的交通標志,應由建設單位統一建設;廈門高速公路交警支隊的民警也表示,高速公路是屬于后建的,相關道路上的交通標志,是高速公路的配套標志,應由建設單位配套設置。 公路部門介紹,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全市的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隔離護欄等在竣工驗收后,交由交警部門統一管理、維護。但導報記者了解到,與高速公路相連接的國道,交通標志卻尚未移交給交警部門。 經多方采訪及協調,孚蓮路的具體施工單位出于便民需求,主動增加了6塊交通標志牌,將這個問題解決。“實際上,像這樣的問題,應該幾個單位、幾個部門一起坐下來協調。”多名接受采訪的人士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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