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廈門檢察機關對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題預防調查,提出檢察建議。
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涉嫌受賄案。
2015年,廈門檢察機關扎實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從近年來群眾反映強烈的駕駛培訓等領域的腐敗問題入手,查辦了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窩串案。與此同時,廈門兩級檢察院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和市委,以及上級檢察機關的部署,立足檢察職能,狠抓職務犯罪預防,圍繞中心工作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積極探索和建立體現檢察職能特點的預防工作機制,為廈門營造了廉潔高效、風清氣正的政務環境。
廈門日報訊(文/記者 江海蘋 通訊員 陳松樹 朱敏敏 林謀略 圖/市檢察院 提供)
【查辦車管所受賄窩串案】
從一條線索開始層層抽絲剝繭
反貪局檢察官討論案情。
近年來,駕駛培訓領域的腐敗問題成為群眾關注的焦點。
2015年2月,廈門檢察機關從一條某駕校老板舉報車管所民警楊某收受賄賂的線索入手,開始層層抽絲剝繭。
據介紹,廈門駕駛培訓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主要特點:一是多發易發,群體腐敗嚴重。涉案人員上至主管考試科的所領導,下至普通考官,從駕駛考試報名受理,科目一至科目四考試的各個環節,均有民警利用職便收受賄賂,涉案人員多、范圍廣、層級高。收錢辦事已成為行業潛規則,窩案串案普遍,充分暴露出駕駛培訓領域群體腐敗問題的嚴重性。二是犯罪涉及面廣,社會危害性大。案件涉及全市七十余家駕校及參加駕駛員考試的廣大市民。由于駕駛員培訓考試市場競爭激烈、考試名額供不應求,駕校紛紛采取給有關民警送錢的方式增加考試機會、提高考試通過率,從而謀取高額利潤。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嚴重擾亂駕駛員培訓考試秩序,腐蝕執法人員,加重群眾駕考負擔。
有的涉案人員作案時間較長,犯罪次數較多。涉案人員作案時間普遍較長,有的自車管所成立之日起,即開始收受賄賂。任職時間越長,收受賄賂越多。作案方式往往采取小額多筆的辦法,即次數多,單筆金額不大,一次數千元,一年多次,腐敗持續時間長。大要案比例高,涉案金額較大。所查辦的8件案件,均為5萬元以上大案,其中市車管所原副所長樊某受賄金額高達百萬余元。作案手段多樣,法律意識淡薄。涉案人員身為政法機關執法人員,接受法制教育不少,法律意識卻十分淡薄,千方百計牟取私利,有的通過傳統節日收受錢財,有的通過找駕校負責人借款、借車等方式獲取好處,有的通過審批教練車牌干股受賄,有的主動刁難,明示或暗示索要錢款,行為性質惡劣。
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反腐敗成效
市檢察院通過轉變偵查方式,通過信息搜索、信息追蹤、信息匯總、信息研判,層層深入,將辦案模式由過去的人海戰、時間戰轉變為信息戰、技術戰。
一方面,市檢察院通過互聯網絡對車管所、市駕校、駕駛培訓考試論壇等關鍵字的搜索,獲取廈門駕駛培訓考試考官情況、70余家駕校信息以及關于駕駛培訓考試的網絡信息等,發現了廣大網友多次發帖反映,在參與駕駛培訓考試過程中被駕校要求交錢賄賂考官的問題,也了解到在駕駛員培訓考試中,考官權力集中,能控制駕校人員參與考試資格和考試通過率。
另一方面,通過查詢戶籍資料、車輛信息等,掌握相關涉案人員的身份、居住等基本資料;通過金融部門數據查詢、房管部門實地調查發現車管所多名考官與幾家駕校老板有錢款往來,還有其他大額存取款,資金往來頻繁,來源去向都很可疑,且其資產情況與家庭收入有明顯差距。
在海量的信息面前,駕校老板多頭行賄、車管所考官多頭受賄大案浮出水面。
緊接著,市檢察院辦案人員不放過任何信息細節,挖掘每一條信息的潛在價值。通過大量的信息收集、分析研判、調查取證,偵查人員發現駕駛員培訓考試領域已形成節日送錢維系感情、定期送錢增加學員通過率相結合的行業潛規則,有的駕校老板甚至以轉賬的形式直接給考官送錢。
市檢察院辦案人員由此順藤摸瓜,在90余天的時間內,查辦了市車管所相關人員涉嫌受賄窩串案8件8人,其中處級干部4名、科級干部4名,涉案金額 459萬余元。此舉有效抑制廈門駕駛培訓領域的不正之風,進一步規范駕駛培訓市場競爭活動的正常秩序,肅清了駕駛培訓考試紀律,推進了“廉政執法”建設,同時進一步降低了市民駕駛培訓成本,有力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反腐敗的實際成效。
車管所系列案件的成功偵辦,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獲得廣大市民的認可鼓勵,進一步提升了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查辦職務犯罪,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神圣職責。據統計,2015年,市檢察院共查辦市交警車管所、市政園林系統等窩串案50件68人,占立案總人數的68.7%;查辦貪瀆交織案件9件9人。
【開展重點領域專項預防】
▲檢察官訊問涉嫌瀆職侵權犯罪嫌疑人。
▲檢察官現場了解環保部門執法檢查流程。
▲檢察官提審涉嫌貪污犯罪嫌疑人。
對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進行調研
預防職務犯罪重在“打預防針”。去年以來,在查辦案件的同時,市檢察院吹響了預防“集結號”,針對環境保護、車駕管理、市容環衛、國有企業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題預防調查,提出檢察建議推動相關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2015年,市檢察院檢察官通過對多發、易發環節和群眾關注的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進行了深層次的調查研究,撰寫了《廈門市環保領域職務犯罪預防調查報告》等較有影響的行業性職務犯罪預防專題報告27份、檢察建議26份,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
健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長效機制
就廈門環保領域職務犯罪預防問題,市檢察院在調查報告中認為,誘發廈門環保領域職務犯罪的突出因素主要有:市場機制不健全,法規宣傳不夠深入,導致涉案企業通過非正常渠道獲取競爭優勢的心理增強;涉案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僥幸心理嚴重等。對此,市檢察院就預防環保領域職務犯罪提出了對策建議。
檢察建議書送達市環保局后,得到及時回復。市環保局采取了一系列堵塞漏洞的措施:一是全面推行輪崗交流,截至2015年4月底,市局機關處室和六個駐區環保分局涉及崗位調整人員包括處級干部26人、科級以下干部30人,在同一崗位五年以上的人員百分之百輪崗交流。2015年5月,市環保局啟動了下屬事業單位的輪崗交流工作。二是保證環境監察、監測兩名執法人員執法。做到保證兩名持有執法證的監察人員現場執法,環境監測也能保證兩名持有監測上崗證的人員到現場進行采樣監測,進一步督促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嚴格落實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及實驗室質量管理系統的要求,加緊對環境監測全流程特別是采樣環節的監督管理。三是加快“智慧環保”系統建設。側重進行移動執法平臺建設,實現從現場執法檢查、環境污染投訴處理、證據收集、立案審批、行政處罰決定到法律文書生成等過程的監管。四是落實網格化環保監管,讓環保監管不留死角。
通過開展重點領域專項預防,積極營造濃厚的清正廉潔氛圍,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態勢,健全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長效機制。
【鏈接】
查辦大案77件
2015年,廈門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81件99人,同比分別上升32.8%和52.3%。其中,大案77件,處級以上要案23人,同比分別上升48.1%和53.3%。
其中,經上級檢察院指定管轄,依法審查起訴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姚木根涉嫌受賄案,立案偵查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監察廳廳長鐘世堅涉嫌受賄、行賄案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長助理李曉冬涉嫌受賄案。嚴肅查辦市環保局原局長謝海生、市市政園林局原副局長周昌益、市審計局原副局長陳培新和廈門路橋建設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耀東等一批職務犯罪大要案。
提供查詢15028件
2015年6月,市檢察院會同市財政局共同印發《關于在廈門市政府采購活動中全面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知》,決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廈門市、區兩級政府采購項目,在完成評審工作后、中標通知書發出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向供應商住所地或采購業務發生地檢察院提出申請,對所有中標候選供應商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供應商,將取消中標候選資格。
此次發文在2013年雙方共同簽發《關于在大宗貨物政府采購活動中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知》的基礎上,將查詢項目預算金額起點從20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并將查詢范圍由大宗貨物政府采購項目,擴大為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以及應采購單位要求,需要申請查詢的采購項目,進一步拓寬行賄犯罪檔案查詢領域,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2015年,廈門檢察機關共向社會提供查詢15028件,同比上升137.3%,涉及被查詢單位28786個、被查詢個人11864人。其中,查處有行賄犯罪記錄企業88個(次),均未取得中標資格,有效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