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勁超 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吳斯婷)今后,新引進到廈門的高層次人才將獲得住房貨幣化補貼,其中A類人才最高可獲100萬元。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廈門市引進高層次人才住房補貼實施意見》(廈委發〔2016〕5號)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已正式發布實施。這一新政策全面提高了人才住房補貼標準。 新政策的適用對象是自2015年12月1日起,按規定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準辦理人事關系新引進的人才。 對之前已來廈工作且符合原政策規定條件的企事業單位人才,市人社局將受理其在規定時限內一次性按原政策規定提出的人才住房優惠申請,申請條件、程序和認定辦法仍按原政策執行。考慮到廈門人才住房新舊政策的銜接,以及與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的銜接,此次將不再受理實物配售申請,只受理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申請。 新政策提出的住房補貼標準,與原來標準相比全面提高,且只要符合規定條件的,即可申請享受相應的住房補貼,不設名額限制。此外,人才在享受租房補貼期間,在廈購買商品房后可轉申請購房補貼。 人才認定方面,直接采用2015年福建省發布的引進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標準(閩委人才〔2015〕5號),并根據廈門實際情況,增加四種C類人才認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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