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復核驗收對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具有重要意義。(資料圖/本報記者王火炎航拍器攝) 建設項目在辦理竣工驗收前,還應申請土地復核驗收。 市民可根據項目類型到對應的窗口申請土地復核驗收。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袁舒琪(除署名外))根據國家要求,建設項目在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前,還應向國土部門申請土地復核驗收。記者從市國土房產局了解到,從今年3月1日開始,復核驗收不通過的項目,將無法順利完成竣工驗收。 據悉,此舉措是廈門“多規合一”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改革的組成部分,對進一步加強土地批后監管、促進節約集約用地都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土地復核驗收事項已經按屬地管理原則分別進駐市級、區級行政服務中心。土地使用人該如何申請土地復核驗收?具體按怎樣的辦理流程操作?今日本報為您獨家解析。 復核包括哪些內容? 超范圍使用土地將“無所遁形” 據悉,本市范圍內竣工的各類建設項目(不含個人建房),在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之前,就需申報土地復核驗收。什么是土地復核驗收?簡而言之,就是國土部門將檢查驗收土地使用人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的情況。 也就是說,建設項目土地的使用情況,將成為復核的主要內容。如果復核結果為不通過,那么將直接影響到該項目順利完成竣工驗收。 “隨著廈門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建設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不斷提高土地利用率,有效緩解土地供需矛盾,就成了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思考方向。”市國土房產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復核驗收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項:是否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及其他土地規費;是否存在逾期開工、逾期竣工、土地閑置情況;是否按批準用地范圍使用土地以及依照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需要驗收的其他內容。 不難想象,土地復核驗收開展之后,部分建設項目曾經存在的超范圍使用土地或因施工情況造成土地浪費的情況,都將“無所遁形”。此外,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非法占用土地等涉及違法用地的行為,也將在復核時被及時發現,并當即進行立案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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