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超大型郵輪進港。通訊員供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斌斌 通訊員劉少輝)“2015年,廈門轄區共發生各類海上險情12件次,同比減少33%。發生水上交通事故6起,死亡或失蹤0人,沉船1艘,直接經濟損失約1841萬元,沒有發生大等級及以上船舶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轄區安全形勢好于往年。”昨日上午,廈門海事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該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玉寶對2015年度轄內海上交通安全狀況進行了通報。
會上,王玉寶還對轄區發生的事故進行了分析。這些事故中,碰撞和觸碰事故各占3件,仍是轄區主要的海上交通事故。發生事故的船舶以砂船、散貨船和漁船居多,有5件事故發生在港區水域,夜間發生事故概率明顯高于白天。可見,小型船舶無序航行,船員未保持正常的值班、瞭望,依然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記者了解到,2015年7月1日起,廈門海事局在廈門進出港航道實施船舶定線制和報告制,形成省內首條港口高速路,有效地縮短船舶進出港航行時間,大大提高了通航效率。同時,廈門海事局針對惡劣天氣頻現,采取密切關注氣象動態、及時提供惡劣氣象預警信息服務、落實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了轄區船舶航行、停泊、作業安全。
此外,2015年廈門海事局通過內河砂石船集中整治活動、船舶配員檢查、廈金航線春運安全執法保障和環島路非法“海上游”綜合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影響海上交通安全的違法、違章行為,維護良好通航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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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被扣15分要“回爐”培訓
您知道嗎?不僅路上開車違反交通法規,司機要被扣分,海員開船時如果有相應的違章行為也要被扣分。
發布會上,廈門海事局船員管理處處長蔡敏仕透露,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違法記分辦法》(下簡稱《辦法》)實施以來,我市已有一名船員因違規操作,被處扣光15分的處罰。蔡敏仕透露,該船員駕駛船舶航行時發生事故,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因此被扣15分。
蔡敏仕表示,根據《辦法》,對存在違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或行政法規行為、違反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法律或行政法規行為的船員實施累計積分。船員滿分15分,累計記分周期從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根據船員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船員違法記分的分值分為1分、2分、4分、8分、15分5種。
如果船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5分,其船員適任證書將被扣留,并將被責令參加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培訓,并進行相應的考試。如果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未達到15分,在周期滿后將被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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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見距千米內 廈金客船停航
時下正是春季,大霧天不時出現,廈鼓、廈金航線也不時會受影響停航。那么,您知道在什么情況下這些航線要停航嗎?昨日的發布會上,廈門海事局相關負責人也對此進行了通報。
據悉,霧季停航劃分四個等級。其中,港口海域能見距(即能見度)不足1200米時,大型船舶和運載危險品船舶停止進出港航行。當港口海域能見距不足1000米時,廈金直航客運船舶、海上旅游船舶停航,中、小型貨運船舶停止進出港航行。
而當港口海域能見距不足700米時,廈漳客運航線(含快艇、車客渡船)、廈鼓輪渡游客航線(國際郵輪中心—鼓浪嶼)、嵩鼓客運航線(嵩嶼—鼓浪嶼)停航,其他船舶停止進出港和港內航行。如果鷺江水道海域能見距不足350米時,廈鼓輪渡市民航線(鷺江道輪渡碼頭—鼓浪嶼鋼琴碼頭)停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