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 影響價格的承諾 應寫進合同條款里 廈門市房產中介行業協會副會長郭忠宗認為,中介有義務弄清楚房屋的權屬狀況,并如實告知買房人。在簽訂房屋合同時,一些有可能影響到房屋價格的承諾,不能只是口頭說說,而是要寫進合同里,可以寫在補充條款里,這樣,就不容易產生糾紛,而且,一旦產生糾紛,就有相關證據。 制圖/張平原 【政策解讀】 什么情況 可免繳個稅? ●購房至轉讓時間達5年以上 ●作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什么情況下,買賣房屋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就此問題,記者向我市稅務部門咨詢。 工作人員說,《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房屋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3號)》第三條規定,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這里的“自用5年以上”,是指個人購房至轉讓房屋的時間達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滿5年唯一住宅”,這兩個條件是并列的,缺一不可,房屋既要滿5年,而且要5年都是家庭唯一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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