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肖雨)導報記者了解到,5月1日,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四行業營改增試點大幕即將拉開,就剩一個月的時間,試點企業應該做哪些準備呢? 前天晚上,廈門市國稅局通過網站和官微發布通知,從4月1日起,試點企業到國稅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后,就可以申領申購國稅發票了,對于不超過月銷售3萬元小規模企業,如果地稅發票沒用完,過渡期內還可以接著使用。 廈門市國稅局貨物勞務處工作人員告訴導報記者,增值稅與營業稅原理不同,計算方式、發票使用不同,同時國稅局、地稅局辦稅地點、軟件系統也不同,有可能在短期內給試點納稅人帶來一些不便,為減少試點企業的工作量,實現平穩過渡,國稅部門專門就稅務登記、發票開具以及納稅申報等問題,進行了多項溫馨提示。 已辦理地稅登記還要辦理國稅登記嗎?國稅工作人員解釋,由于廈門國地稅已經使用統一的稅務登記平臺,因此已辦理地稅稅務登記(包括臨時登記)的納稅人,不需再到國稅辦理登記事項了,而是由國稅、地稅部門直接進行數據移交。 在發票使用方面,按有沒有使用稅控設備分為兩類。國稅部門提示,月銷售額3萬元以上的試點企業,應購置稅控專用設備,并參加相關培訓;使用稅控設備開具發票,購買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沿用地稅局原來開票軟件系統,沒有用完的發票過渡期內可繼續使用,發票使用完畢或過渡期到期后,可向國稅申領發票,并使用國稅網絡發票系統開具發票。 試點企業如何進行納稅申報呢?國稅工作人員解釋,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除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以外),所屬期5月份及以后的增值稅,必須按月申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及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所屬期5月份及以后的增值稅,按季申報,所屬期4月份的營業稅按原申報期限執行。 國稅部門提示,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的納稅人,請在4月28日前向國稅局辦理稅收優惠備案手續,同時國稅部門提供納稅申報、繳稅等多項網上辦稅功能,納稅人可選擇更便捷的辦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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