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區人民法院調解室。記者陳理杰攝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吳斯婷)過去遇到糾紛,人們常常第一時間想到去打官司。但事實上,訴訟往往會消耗當事人大量的時間、精力、財力,也會浪費不少社會司法資源。如今,廈門市民要解決糾紛,除了打官司外,還有更多更便捷的選擇。
帶來這一改變的,離不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廈門在十多年前就已提出這一概念,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也從那時起步。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廈門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對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進行頂層設計,以立法引領改革。
2015年4月1日,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成為全國首個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地方性法規,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充分肯定了《條例》出臺在全國起到的表率作用。
2015年5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下個月就滿一年了。《“深化改革看廈門”走轉改大型主題采訪特別報道———聚焦領先全國的廈門樣本》系列報道今天將通過一組數據、一部法規、一個變化、一系列舉措,來為您解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廈門模式”。
從法規說改革
糾紛解決有了多種途徑
幾個月前,同安汀溪某村的兩戶人家因為一頭小牛打了起來。汀溪司法所調解員找來獸醫,最終找出了小牛真正的主人。
類似的大小糾紛層出不窮。遇上這樣的事,老百姓過去首先想到的往往是上法院打官司。打官司對老百姓來說勞心勞力,廈門有關部門也逐漸意識到,單純依靠某個孤立而傳統的糾紛解決方式來化解矛盾糾紛,已經無法滿足社會的需求。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2005年10月26日,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是我國第一個以地方立法形式倡導和規范整個糾紛解決機制的法律文件。2015年4月1日,又審議通過《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成為全國首個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地方性法規,在全國樹立起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的標桿,為其他地區相關立法提供了可復制的經驗。
在以訴訟為中心、以非訴訟方式為外圍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下,遇上糾紛,市民可選擇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解決方式。與以往相比,調解的法律效力大大增強,這種快速、便捷的糾紛解決方式,也成為整個機制的一大亮點。在多元化糾紛解決理念下,多數糾紛被化解在了社區調委會、街鎮司法所里,實現了就地化解。即便走上訴訟,只要雙方同意,法官也能變身調解員,居中協調。
從變化說改革
打通關節解決方式相銜接
如果說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一張網羅各種糾紛的大網,那么,這張網中的每一個結點都是關鍵。糾紛涉及各個方面,每個環節如何銜接?這是個大課題。
彭彩紅,彩紅調解工作室的“掌門人”。談到一起人身損害糾紛時,彭彩紅多次提及當事人律師。在彭彩紅的調解經歷里,當事人多是自己登門求助,但近幾個月來,隨著多元化糾紛解決理念的普及,踏入調解室的人越來越多,除了當事人、當事人家屬外,還有一些隨行者,可能是律師、民警、法官、社區工作者、專家……他們把當事人引導到了調解室。
不僅如此,調解員身后也有了智囊團,成員來自各行各業。對于疑難復雜、專業性強的糾紛,專家總能從專業的角度提出有益建議。
隨行者、參與者角色的變化,折射出的便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這張大網的銜接之密,如何打通各類糾紛解決方式的關節和通道,化多元于一體,也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關鍵。
《條例》中,糾紛解決程序銜接自成一章。在廈門,經雙方當事人同意,行政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在處理可調解的糾紛時,都可邀請相關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調解組織在調解糾紛時,也可向相關領域專家借智借力。
現在,多種形式的銜接機制日漸發力,各類糾紛解決方式之間配合密切,運轉協調,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解決在基層,提升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實效。
從舉措說改革
不斷創新構建調解網絡
在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進程中,廈門的一系列創新舉措也給整個機制不斷“造血”,帶來了生命力。
廈門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勞動爭議仲裁院和涉臺、物流、知識產權專業仲裁中心;推動律師事務所設立調解室,實現了“一村(居)一法律顧問”全覆蓋;率先在全國成立了首個自貿區案件審判庭和全省首個自貿區法庭,設立了涉臺法庭、涉臺檢察室、涉臺糾紛調委會,聘任14名臺胞擔任特邀人民調解員,率先在全國形成了具備涉臺檢察、審判、調解“一條龍”涉臺司法服務機制。幾個“率先”,勾勒出了廈門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上先行先試的身影。
廈門還鼓勵適應互聯網時代發展新型在線糾紛解決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網絡便民平臺,構建高效便捷、靈活開放的調解網絡。
“海滄調解在線”APP便是其中一例,其曾幫助調解了一起持續了近一年的保健品糾紛。這個APP集線上調解、線下預約、在線答疑和宣傳等功能為一體。該平臺的投入使用,使調解工作進一步突破時間與空間的限制,顯著擴大調解工作受眾面,大幅提高矛盾糾紛化解效率,讓糾紛解決跨入了“互聯網+”2.0時代。
【數說改革】
57.17%
2015年,廈門全市法院審結民商事案件50445件,57.17%的一審民商事案件以調撤方式結案。
99.89%
2015年,人民調解組織排查調處矛盾糾紛12719件,調解成功12705件,成功率達99.89%。
20%
2015年,全市8類嚴重暴力刑事立案數下降20%;信訪機構來信來訪批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34.8%和23.5%。
【走轉改手記】
多元化糾紛解決 關鍵在共同參與
“我遇上了點麻煩事,怎么聯系調解員?”2015年5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后,晨報熱線接到一些市民求助電話,求助內容從“怎么辦”變成了“怎么聯系調解員”。幾個字的變化,讓我們看到了《條例》之外的東西。
此次“深化改革看廈門”走轉改大型主題采訪活動,我們走進調解室,走到調解員、當事人身邊,一次次親眼見證多元化糾紛解決的“威力”,一次次體悟到全社會共同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的新理念。
在廈門,多元化糾紛解決已經算不上新奇。10多年前,它第一次出現在廈門人眼前,后被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今天,它已逐漸成為全民共識。
遇糾紛,第一時間出拳頭或打官司的傳統糾紛解決方式慢慢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平和協商的方式。與過去由家族老人主持化解糾紛的方式相比,多元化糾紛解決是種回歸,是極具中國特色的糾紛解決方式。同時,它也在進步,調解結果有了法律效力。
除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本身的魅力之外,全民共識更吸引人。廈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能在全國成為范例,它的根基就在全社會共同參與———從意識,到行動。
維權受阻時,心平氣和地選擇調解方式并非易事。采訪過程中,多位當事人告訴記者,之所以選它,是因為信任。而多位調解員也不止一次向記者表達了調解成功后的喜悅。
更令人欣喜的是,如今的調解員已不完全是過去愛管閑事的老頭老太形象。不少“80后”“90后”年輕人參與其中,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注入了新生力量。(記者 陳佩珊 吳斯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