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駱余民)美麗廈門的美,不僅僅在于這座城市環境優美,還在于這座城市在諸多領域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廈門樣本”。 近日,由廈門市委宣傳部會同廈門市深改辦組織的“深化改革看廈門”走轉改大型主題采訪活動繼續深入廈門進行采訪,并聚焦了廈門所打造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廈門樣本”和全國首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地方性法規實施近一年的成效。 “廈門樣本”一部法規引領潮流 很快,《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實施就一周年了。今日,導報記者要講述的是這部法律誕生的故事。 其實,早在2005年10月,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作出了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十多年來,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重視和推動下,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和有效運作,成效十分明顯。 據統計,2014年,全市法院、人民調解組織、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共受理民事糾紛71298件,其中調解結案31270件,占受理數近44%;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熱線受理糾紛18118件,調解成功18090件;公安機關調解治安案件13239件。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處理中心2009年成立以來至2015年1月,調解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189821件。 去年,廈門正式出臺了《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總結了廈門各類調解、仲裁的豐富實踐經驗,對訴與非訴的銜接、組織體系、程序要求、保障機制等做了全面系統的規定,確立糾紛解決分層遞進和自主選擇理念,成為全國首個同類地方性法規。 去年,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還審議通過了《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在全國第一個以地方性法規文件的形式規定協商、調解、仲裁、行政處理等不同糾紛處理機制。 十年磨一劍,廈門《條例》的出臺和實施,開創了我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立法先例,為其他地區相關立法提供了可供學習、參照的范本和可復制的經驗。 化解糾紛不上法院上網絡 《條例》出臺后,讓廈門打造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廈門樣本”有了更規范的指引。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與市司法局簽訂框架協議,推動人民調解員和律師參與糾紛化解工作。 不僅如此,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還與保監局、婦聯等21個部門行業訴調對接機制,拓展與報社、志愿組織等訴調對接平臺,共建好厝邊E會所,聘請記者、義工、民俗專家等擔任調解員,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解決在基層。 據統計,在法院加強訴訟調解的努力下,全市57.17%的一審民商事案件以調撤方式結案。 不僅如此,多元的糾紛調解機制,讓老百姓有了糾紛不用上法院,而是通過上網等就可以迅速尋得幫助。 |
相關閱讀:
- [ 04-07]多元化糾紛解決 廈門糾紛解決模式成全國樣本
- [ 01-12]廈門轉變政府職能 社區治理創新成為全國樣本
- [ 12-30]新華社發文點贊廈門:“讓生活更美好”的城市樣本
- [ 09-11]廈門日報:推動兩岸民間交流的黨媒新樣本
- [ 06-10]網傳蟹黃易吸收污染物 廈門螃蟹未檢出超標樣本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