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4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 通訊員 肖雨 徐于平 文/圖)5月1日起,廈門將新增12.34萬的“營改增”納稅人。如何申領新的稅務發票?是納稅人關注的焦點話題。 昨日,廈門市國稅局局長朱俊福、市地稅局副局長洪和平向媒體通報廈門國地稅備戰“營改增”的各項準備情況。 自5月1日起,市地稅局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局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營改增”之后,二手房交易的征稅及開票地點不變,不過,“營改增”可讓納稅人省下不少錢。 銷售額3萬以下納稅人可到國稅網站下載發票系統 在“營改增”之后,市地稅局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也就是說,今后,納稅人要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 昨日,導報記者獲悉,增值稅發票可分為四種,分別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值得注意的是,銷售額不同,納稅人使用的增值稅發票也不盡相同。比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或者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使用新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未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或者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未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使用廈門市國稅局網絡發票系統開具通用機打普通發票。廈門市國稅局網絡發票系統請納稅人自行到廈門國稅網站下載安裝。 有三個月過渡期 9月前“刮獎”仍可以領取 市國稅局局長朱俊福說,此次納入“營改增”改革試點的小微納稅戶眾多,時間緊、任務重。 對于不少手中仍然持有大量地稅發票的試點納稅人而言,好消息是,你有三個月的過渡期。朱俊福說,考慮到廈門市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廈門市決定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局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過渡期機打票仍沿用地稅局開票軟件開具。 如果在過渡期后,試點納稅人還有印制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就要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主管地稅局辦理發票繳銷等相關事宜。此外,導報記者獲悉,在過渡期內,如果市民去餐飲店吃飯領取稅務發票,如果刮到了獎,仍可按照程序領取獎金。 還有,門票、過路(過橋)費發票、定額發票、客運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在過渡期均可繼續使用。門票、過路(過橋)費發票、定額發票(含停車場等專用定額發票)使用完畢或到期(8月31日)的試點納稅人,應提前1個月到主管國稅局申請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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