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接】 “營改增”后 個人炒股免征增值稅 廈門網-廈門晚報訊 (林潤 施恭林)昨日,記者從湖里國稅政策法規部門了解到,此次“營改增”之后,對于個人投資股票、外匯、基金、理財產品等,在原來營業稅的項下并沒有征稅,將延續原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可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對于金融業來說,原來的營業稅也有征稅,并不是“營改增”后才開始征稅。 【相關新聞】 廈門國稅 全力備戰“營改增” 增設137個辦稅窗口 本報訊(記者林潤通訊員肖雨徐于平)市國稅、地稅局昨天聯合召開營改增工作通報會,據介紹,目前廈門國地稅已完成征管數據移交,廈門試點企業本月就可申領國稅發票。 市國稅局局長朱俊福介紹,“營改增”只剩下一周時間了,廈門納入此次營改增納稅人共計124378戶,2015年入庫營業稅125.54億元。其中,金融服務業443戶,保險服務業73戶,房地產業3406戶,建筑業12225戶,生活性服務業108221戶。 他說,增值稅和營業稅原理不同,可避免重復征稅,“比方說,在出口領域,企業可以用不含稅的價格參與國際競爭,對企業有利”。 為保證5月1日營改增改革順利進行,市國稅局通過現場授課、在線直播、培訓視頻、微信推送、咨詢專線等形式擴大培訓覆蓋面,目前已組織400多場線上線下培訓,培訓納稅人達到11.5萬人次,培訓覆蓋率達93.85%。 為了提早應對辦稅高峰和咨詢高峰,國地稅部門密切配合,在原有16個辦稅大廳基礎上,增設137個辦稅窗口,實行導稅分流服務、錯峰預約辦稅;大力推廣自助辦稅、網上辦稅、掌上辦稅等方式,減輕大廳辦稅壓力,同時咨詢熱線增加了17條線路,實現前臺后臺全員上線,確保營改增順利完成過渡工作。 廈門地稅 銷售或出租不動產 由地稅部門代征稅 廈門晚報訊(記者 林潤)在昨天的營改增工作通報會上,市地稅局副局長洪和平透露,根據稅務總局的通知,“營改增”后,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由地稅部門代征稅款和代開增值稅發票。 洪和平表示,市地稅局將與市國稅局加強協調配合,做好代征點網絡布線、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培訓、增值稅發票領用及代開等銜接問題,確保按時正常代開增值稅發票。 對于個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稅征收工作,市地稅局部分基層單位將繼續委托街道辦事處,將住房出租代征增值稅延伸至街道代征點,提高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稅收征管的質效。洪和平說,此外,市地稅局還將抓緊開展營業稅欠稅清理以及誤收多繳退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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