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夏稽宣)以支付手續費的方式,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稅款,且虛開稅款數額高達324萬余元、120萬余元。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廈門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明、夏某榕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均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分別被處罰金20萬元、10萬元。 張、夏二人犯罪事實的暴露,緣起于國稅稽查部門的一次專項稅收執法檢查。當執法人員對位于湖里區殿前社某廠房內的廈門某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Q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Q公司辦公室內存放有其他多家紡織品公司的印章,包括公章、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共計14枚。而且,該公司賬簿中還夾帶有其他多家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資料。 國稅稽查人員調查發現,2011年3月、5月和2013年1月,張某明、夏某榕出資分別以張某泉、楊某華、彭某洪三人作為法定代表人,注冊了Q、Y、H三家紡織品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張某明又直接以自己作為法定代表人,注冊成立X紡織品有限公司。四家企業實際控制人都是張某明、夏某榕。 經查,四家企業共虛開給11戶出口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1120份,價稅合計9600余萬元,騙取國家退稅款1300余萬元,其中未遂130.57萬元。案發后,部分退稅款已被國稅機關停止辦理,或進行追繳處理。 公安部門立案后不到2個月,張、夏兩人在廈門分別被抓獲歸案。違規退稅的貿易企業由國稅部門、公安部門另案處理,部分嫌疑人在逃。 |
相關閱讀:
- [ 11-03]廈將修改相關法規:違規處置建筑廢土 罰金或提至三萬
- [ 09-08]9·8限行首日罰金累計超百萬 今日車牌尾號偶數通行
- [ 07-17]“慷慨”邀請朋友吸毒 廈門兩男子因容留吸毒獲刑
- [ 04-03]兩男子網購汽車解碼器 在集美萬達停車場行竊被抓
- [ 12-26]進出口公司高管走私廢物2000噸 被判罰金上百萬
- [ 04-30]5種派出所證明可網上申辦 可繳納省內高速路違章罰金
- [ 07-04]囂張轎車兩年違章119次未處理 總罰金高達40350元
- [ 11-26]廈門機動車違法不當場交罰金 電動車違法須當場交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