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五一小長假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其中增設了“危險駕駛罪”。當天,“醉駕入刑”正式實施。5年來,廈門交警部門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自2011年5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白天,全市共查獲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6376起(不含4月30日晚查獲的)。 從全省范圍看,從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20日,共查處飲酒駕170104起,除2013年外,整體為下降趨勢。 4月30日,全省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當晚,廈門交警部門檢查機動車2139輛次,共查處酒后駕駛21起,其中飲酒駕駛11起,醉酒駕駛10起。 【現場】 地點:蓮岳路湖濱北路口 前一晚喝醉 把車停在十字路口就睡著了 4月30日上午8時許,思明分局交警大隊嘉蓮中隊在蓮岳路湖濱北路口巡邏發現一輛奧迪小轎車停在中間車道上,車頭還歪向一邊,經過的車輛不得不繞行。 民警上前檢查,車上坐著一名男子,民警一上前就聞到一股酒氣。在民警的要求下,這名林姓駕駛員接受了呼氣測試,測值達到138mg/100ml,達醉駕值。民警決定立即進行血液測試,并將林某送至嘉蓮派出所處理。 經查,前一天晚上林某喝多了,凌晨酒后駕駛小轎車返回,行至蓮岳路湖濱北路口時,覺得實在太困了,就在車上睡著了,直到第二天上午才被發現。 地點:集美區、翔安區 多路口設卡 查獲多起酒后駕駛摩托車案 4月30日在島外查獲的酒駕、醉駕案主要以駕駛摩托車為主。當天,集美交警大隊在集美大道中洲路段、黃莊路、前場村口、319國道廈門大橋橋下轉盤、杏東路杏濱路口等設卡開展集中整治。當晚8點左右,李某駕駛摩托車在黃莊路被民警攔查,現場吹氣酒測值為134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當晚9點左右,民警又在前場村口查獲周某酒后駕駛摩托車,現場吹氣酒測值達174mg/100ml。 而同一時間段,在翔安區新店鎮祥吳村海翔大道立交橋下,民警攔下駕駛摩托車的洪某檢查,現場吹氣酒測值為91mg/100ml。于是,民警將洪某帶至市第五醫院同民分院抽取血樣進行司法檢驗鑒定,鑒定結果為血液酒精含量為61.43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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