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陳泥 通訊員 施恭林)湖里區納稅人李先生近日收到租客小王5月份的房屋租金和開具發票的要求。“聽說營改增之后就沒有地稅發票了,那該怎么給租客開房屋租賃發票呢?”針對李先生的問題,國稅部門表示,“營改增”后,個人出租房屋仍可到地稅機關開票。 湖里國稅人員告訴李先生,“營改增”后,個人出租房屋和以前一樣,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地稅機關代開房屋租賃發票。 需要提醒的是,“營改增”后,房東給租客的發票不再是地稅發票,而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的左上角將印有“代開”字樣,銷售方欄將有代開單位的相關信息,備注欄中有出租方的個人信息和房屋的詳細地址。目前,個人想要取得房屋租賃發票,帶上租賃合同以及身份證等資料到湖里區地稅局營改增綠色通道即可辦理。 |
相關閱讀:
- [ 05-02]全面營改增昨啟動 廈門市逾12萬納稅人享改革紅利
- [ 04-28]廈門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結果出爐 超六成將免認證
- [ 04-26]廈門國地稅通報備戰“營改增”情況 讓納稅人省錢
- [ 04-22]廈門“五一”后新增“營改增”納稅人12.34萬戶
- [ 03-26]廈門自貿區公開選調 須3年工作經驗年齡40歲以下 廈自貿試驗區納稅人"稅控發票網上申領"不超24小時
- [ 11-26]納稅人又方便了一點 廈門地稅多種涉稅文書可網上送達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