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整理/記者 袁舒琪 通訊員 蔡文祥)“多規合一”是廈門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探索,也是城市發展理念和行政審批方面的創新性改革。全國首部“多規合一”法規《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今年5月1日頒布實施以來,引起了廣泛關注,社會各界反響熱烈。今日,市規劃委、市人大法制委聯合本報選登部分市人大代表、規劃專家、建設單位代表的解讀和點評。
陳秀新
市人大法制委委員、市市場監管局食品總監
近期開展的“多規合一”立法工作,又對加強“多規合一”的有效管理、強化政府行政的法制建設帶來積極作用。
保障“一張藍圖干到底”
響應中央的戰略部署,推進城市職能轉型,2014年起廈門市委、市政府大力開展“多規合一”工作,將“多規合一”作為提高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力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構建統一的空間規劃體系,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提升審批效能,推動政府職能轉型。而近期開展的“多規合一”立法工作,又對加強“多規合一”的有效管理、強化政府行政的法制建設帶來積極作用。
原因有三:第一,“多規合一”一張圖的編制工作完成后,由于空間戰略規劃法律地位的缺失,導致各部門涉及空間法定規劃的制定缺少協調機制,有必要通過立法對空間戰略規劃的法律地位加以明確。第二,“多規合一”中,并聯審批的安排、審批環節的優化等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礙,亟需通過特區立法給予法律支撐。第三,監督制約機制尚不健全,需要通過立法,建立一套科學監管的規則和方法,更多、更快地釋放改革紅利,有效規范地遏制違法行為。
魏立軍
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研究所主任工程師
項目生成機制為規劃實施提供了落實抓手,確保戰略規劃的行動計劃項目順利落地和快速審批。
創造條件促審批提速
項目生成是聯系規劃和規劃實施之間的紐帶。
項目生成機制為規劃實施提供了落實抓手,確保戰略規劃的行動計劃項目順利落地和快速審批,使城市規劃切實轉變了原有的編制規劃和依申請進行規劃許可的職能,具備了主動推進規劃實施的平臺和抓手,同時強化了城鄉規劃的空間規劃統籌功能,有效引導城市發展方向和政府投資方向,促進“一張藍圖”有效實施。
“多規合一”開展以后,各部門依托平臺,可實現項目生成的協同作業,在項目審批前期就明確項目投資、預選址、用地指標等事項,實現項目生成的“扁平化、智能化、高效率”的轉變。項目生成完成后,在平臺上形成項目庫,成為項目儲備、查詢及后續審批的依據,為項目后續審批提速創造條件。
王昱
象嶼港灣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開發部副經理
解決了以往因“串聯”審批導致的審批效率低下、社會資源浪費等問題,將大大簡化和縮短項目建設前期手續的辦理。
促項目建設高效開展
“多規合一”運行以來,建設項目前期審批由原來的9個環節縮減為4個環節。各環節內,報建過程只需一份申請材料,進行一次申報,每個部門在共同的平臺上接收材料、同一個時段內并聯審批后,便能取得該環節內所有申報內容的審批結果。這樣不僅精簡了申報材料,更大大壓縮了審批時間,給建設項目方案優化及工程施工階段預留更多時間保障。
而《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的出臺,明確將建設項目審批納入綜合平臺統一管理、并聯審批的工作原則,實行“統一收件、同時受理、并聯審批、同步出件”的運行機制。
《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解決了以往因“串聯”審批導致的審批效率低下、社會資源浪費等問題,將大大簡化和縮短項目建設前期手續的辦理,對項目建設的高效開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楊立茂
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廈門市委黨校處長
在創新規劃機制的同時,同步改革了審批模式,是本次立法的一個亮點。
生動實踐簡政放權
“多規合一”的探索和立法,不僅是城鄉規劃工作模式的根本改革,也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生動實踐。“多規合一”將空間規劃與時間規劃有機結合,從理念的高度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有利“四個全面”和“五大發展理念”的貫徹落實。在創新規劃機制的同時,同步改革了審批模式,是本次立法的一個亮點。
將工作重點從重視事前審批轉為事中事后監管,《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相應的制度設計有以下突出特點:嚴格限定監管權限,要求審批部門應當加強建設項目審批的事中事后監管,并且從兩個方面建立了權責清單;落實社會誠信運用,特別重視社會信用的建立和運用,實行建設項目參與者違法名單制度;強化審批信用監管,要求管理機構建立統一的建設項目審批信用監管制度。
鄭靈飛
廈門大學規劃院院長
法規細化了市城鄉規劃、行政服務中心、發展改革、國土房產等部門在“多規合一”工作中的職責。
形成有效管理體系
形成有效的管理體制,是確保“多規合一”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證。
《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的重要作用有三:
其一,明確了市、區人民政府對“多規合一”工作的統一領導,由“多規合一”協調機構負責“多規合一”工作的組織實施。
其二,細化了市城鄉規劃、行政服務中心、發展改革、國土房產等部門在“多規合一”工作中的職責,為“多規合一”工作的順利推進奠定工作基礎。
其三,空間戰略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涉及空間的規劃編制的依據,《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明確了“一張藍圖”的法定地位。
宣城
特房筼筜開發有限公司設計成控部副經理
《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主要從制度設計層面作出創新規定。
創新規定審批流程
由于“多規合一”后的審批流程相比以往有較大改變,亟待通過地方立法對并聯審批、流程優化等政策進行法定化。
因此,《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主要從制度設計層面作出如下創新規定:
一是明確建設項目審批納入綜合平臺統一管理。
二是明確了權力清單、統一公布制度、承諾制等制度設計,以規范建設項目行政審批過程中行政權力的運行。
三是針對審批流程明確了并聯審批的工作原則,實行“統一收件、同時受理、并聯審批、同步出件”的運行機制,解決以往因“串聯”審批導致的審批效率低下、社會資源浪費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