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效果誒!
廈門晚報訊(記者廖可)近日,市民林小姐致電本報市民熱線說,“我在痘博士國際專業祛痘連鎖機構治療臉上的痘痘,對方承諾一個月治好卻治了3個月,稱4000多元可治好,可是花了近1萬元也沒治好。治了那么久,我的臉還跟3個月前一模一樣,他們說還要繼續治療,還要花錢買藥,這不明擺著騙人嗎?”林小姐很生氣。
近日,記者到這家機構暗訪。
【講述】
花了近萬元治療3個月,還是一臉痘
林小姐今年21歲,來廈門工作才一年多時間,沒什么社會經驗。去年12月,發現臉上冒出許多痘痘,她非常郁悶,不論是控制飲食還是調整作息都沒辦法遏制。今年3月底,她決定找家醫療機構治一下,于是百度了一下,搜索到靠前的“痘博士”。
“看到鏈接里描述得還不錯,我就想試一試。”林小姐說,她隨后來到該機構咨詢。一名自稱“陳醫師”的工作人員看了她的臉,隨后開出價目單,說可先嘗試3個療程128元的套餐,全部治好需要2980元,共8個療程,持續一個月。
“當時我問他,這樣治是不是可以完全治好?他很肯定地說可以,我這才下決心掏錢。”林小姐說,為了一勞永逸解決這個問題,她與對方簽訂了一份所謂的“終生包治合同”,開始治療。
林小姐說,實際上,這家機構的治療方法無非就是用些美容化妝保健品,吃些維生素,涂些護膚產品。治療1個月后,感覺臉上的痘痘沒什么變化,治療時間開始拉長了。之后,機構內的人員不斷向她推薦稱可包治、終生治療青春痘、價格為4000元的某種套盒,她經不住對方的一再承諾,又買了1000多元的產品。
林小姐說,治療兩個月后,情況還是沒什么好轉。工作人員告訴她:“你臉上是‘激素痘’,和普通痤瘡治療方式不太一樣,需要再買一種3000元的套盒才行。”她說她手頭已經沒什么錢了。對方稱可買其中最重要的中藥面膜,價格1000多元。她咬咬牙又買下了。
她說,3個月過去了,她花了將近1萬元,但臉上的痘痘沒有任何變化。她懷疑自己被坑了,向商家提出退款但遭拒絕。“他們說,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治療效果也不一樣。而當初,他們承諾是會治好的。”林小姐氣憤地說。
【回應】
祛痘機構:已經在好轉,是消費者沒耐心
就林小姐的遭遇,記者采訪了該機構負責人林先生。
林先生說,事實并非林小姐認為的那樣。林小姐起初購買的是加急治療套餐,價格為2890元,只負責在1個月內治好,之后反復的問題不在他們的保證范圍內。
林先生說,1個月后,林小姐的痤瘡反復了,雙方商定后重新選擇了另一份治療套餐,即終生包治套餐,“原本這個套餐是7800元,我們扣除了她第一個的2890元,只收了她4910元后續治療費。”他解釋,因為林小姐患的是“激素痘”,所以他們才推薦了一個額外的排毒套餐,價格為1000多元,這是另加的。
至于療效問題,林先生說,每個人的體質不同,因此不能保證每個人100%治好。他們所謂的“包治”指的是全國各大城市都有痘博士的連鎖店,享有包治套餐,就可在癥狀反復時,無論在全國各地都可到痘博士的連鎖店繼續治療。
林先生說,林小姐實際上已經正在好轉,只不過她沒耐心繼續等下去罷了。
【進展】
衛生監督所介入,退款80%
糾紛發生后,林小姐向湖里衛生監督所投訴。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前往該店突擊檢查,雖然并未發現該機構有醫療美容行為,但是有兩名工作人員健康證過期,屬于從業人員無健康證,一人被罰款500元。
至于消費糾紛,衛生監督工作人員表示,這并不是他們的職權范圍,建議雙方協商解決。工作人員在現場與老板進行了溝通。之后,該店表示愿意退款80%,最終退還林小姐7800元。
事后,記者在國家工商系統中查詢發現,該機構登記名為“廈門市湖里區痘博士美容店”,經營范圍為“理發及美容服務”,屬生活美容范疇。
記者就此事咨詢市物價局,市物價局回復:痘博士這樣的生活美容店雖然是市場自主定價,但法律要求要明碼標價。
【暗訪】
祛痘機構:完全治好得兩三千
近日,記者來到痘博士祛痘機構。該機構位于嘉禾路與仙岳路交匯處,店面挺大,有兩個門店大小,牌上掛著紅十字標識,LED廣告牌循環播放著“專注解決痤瘡、青春痘、粉刺”等標語,里面的顧客挺多,工作人員清一色穿藍色大褂,戴著口罩,看起來挺專業的。
在前臺簡單登記了基本信息后,記者被領到其中一間診療室。一名自稱王醫師的女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簡單問幾句后,她便戴上塑料手套在記者的臉上按壓了幾下,過程很短,也就幾秒鐘時間。隨后便得出結論:你臉上有三種皮膚問題,分別是白頭粉刺、黑頭粉刺和丘疹性痤瘡,“蠻多的,一粒一粒的。”她說,“看上去還好,但是摸上去感覺很多。”
記者問怎么治。她說,痤瘡很難靠一般的規律飲食、作息等常規方法去除,需要階段性治療,建議先治治看看效果。“嘗試治療是980元3次,要完全治好,得兩三千元左右,大概8個療程,持續一個月時間。”
另一名工作人員插話說,兩三千元包括藥物,藥物用完了還要再花錢買新的藥物,直到治好。記者問究竟要多少錢才能治好,王醫師稱,這個要看個人的體質,開始治后才能知道。
在整個過程中,記者始終沒看到明確的用藥或治療價目表,價格均為工作人員口述。
【求證】
第一醫院專家:自行調理即可
記者心驚:自己臉上的痘痘真有那么嚴重嗎?
為此,記者專門找到市第一醫院皮膚科副主任醫師張啟國。看完記者的臉,張醫師說:“你臉上僅為輕度尋常痤瘡,數量也不多,自行調理即可,不須額外治療。”
林小姐也咨詢過張醫師,看完林小姐的臉,張醫師說,林小姐臉上的痘痘雖然不能短期內治好,但如果就醫,花費不超過1000元。“內外結合,調理幾個月就會好。”
【律師說法】
應簽詳細書面協議
明確療程療效費用
福建遠大聯盟律師事務所徐林武律師說,目前祛痘市場因為方法方式的不同,游走于生活美容與醫療美容之間。普通美容院在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進行祛痘,就會涉嫌非法行醫。普通美容院在沒有很好的衛生與消毒條件,或者護理類產品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僅通過美容護理的方式進行祛痘,雖然不會涉嫌非法行醫或超范圍經營,但如果造成消費者臉部傷害,應承擔賠償責任。
他提醒消費者,在選擇祛痘美容時,特別是選擇醫療美容機構祛痘美容時,應注意查驗美容機構證照是否齊全,包括營業執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等,并了解美容機構所用產品是否由正規廠家生產。在接受美容服務前,切莫輕信經營人員的夸大宣傳和口頭承諾,應簽訂詳細的書面協議,明確療程、療效及費用等條款,避免因責任不清造成維權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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